【宗教看生死】佛教 道教 基督教 伊斯兰教 几大宗教的生死观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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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类,乃至一切众生,无论智愚贤不肖,死是人人必经的过程,只是死亡情况千差万别,各各不同。在不同的宗教史上,面对死亡的说法也是各不相同,例如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都对生死观有着不一样的理解,那么,几大宗教的生死观有什么不同?以下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四大宗教的生死观吧。

四大宗教的生死观

佛教

在佛教和其它的宗教书籍中,生死问题占据了中心地位,由此而引出宗教信仰问题。佛教认为,天、地、人,都不过是刹那生灭的现象,一事一物无不在时刻流动变化之中,绝无常住,是谓“无常”。因此,对于人生的最大痛苦——生、老、病、死都应视为暂存(无常住),只有这样才能摆脱人生的苦痛。佛教强调“无我”,认为心中无爱欲、无贪求便无痛苦,从而进入一种不生、不死、不变、不易、大休、大息的境界,这就是“解脱”。佛教思想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的是“涅磐”。涅磐是生死的尽际,是无上的宝岛。佛教认为修行达到涅磐的地步,就是真正到达了完全自由自在的彼岸世界,达到高度的内在和谐。因此,也就不再为生死所束缚,也不再感到有什么痛苦。

总之,佛教教义的目的在于减轻人们精神上的痛苦,特别是消除人们对于死亡的恐惧。斯里兰卡当代佛学博士郭兆明有一段话:“你想悟道,首先要超越一切恐惧,尤其是对死亡的恐惧,要知道恐惧是自己幻想出来的,因此,没有恐惧是觉悟的重要条件。”

自从佛教传入中国后,中国古典文学作品受佛教影响很深,在涉及生死和人生等问题时很多都带有佛家的观念。李白、苏轼、陶渊明、白居易、王维等,在他们的作品中都渗透着超脱尘世,仰慕佛家的超脱生死的境界。佛教中的“度”到彼岸也就是死亡的代称,一条冥河是阳阴世界的分界,引渡亡灵的冥府之神,引领众生渡到彼岸,一去不回。

道家

跨越了几十个世纪的中国老庄哲学,至今不仅对国内知识界有深刻影响,而且超越了国界,深受西方人的赞赏。据说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书斋内,唯一的一本中国书就是老子的《道德经》。老子的《道德经》中专门谈论死的不多,但其中有一段值得后人借鉴,就是第七十六章:“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老子认为:“人”与“万物”初生时虽然柔弱,但生机勃勃。事物在壮大或坚强了,便会逐渐走向衰老和死亡。在老子看来,天生万物、万物并作,但最后仍是回归到根源。正是;“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落实在生死问题上,这就产生了中国文化特色“落叶归根”的传统。

老子的生死观强调了“道”是万物之母(像西方人说的上帝一样),“道”是万物的最原始的起点,同时也是一切万物的终极归宿。“道”就是太初,是最高最远的归宿。后世人说“道”就是“太虚”、“元气”。太虚的状态不是寂灭,而是处于永恒地运动变化之中。(这和基督教的教义有共通之处,上帝创造万物,是万物的最起点,但万物最后仍要回归到上帝的怀抱,所以西方人认为上帝是最终点。)

在生命意义的问题上,道家的创始者——老庄突破了孔子的视域,不再限于宗族人类,而是达于天地自然,提出让生命在自然运化中得到永生。

庄子在生死观的问题上有其独自的认为:

(1)人生短暂,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即使活着也是恍然如梦。

(2)认为生死是自然规律,延长寿命的最佳方法是顺应自然规律,不要人为缩短寿命。这阐明了后世道家养生学说的主旨。

(3)强调命运对人生的主宰作用。

(4)庄子要求人们在精神上超脱现实,取得绝对的精神自由。

(5)庄子认为,从永恒的角度看,生和死是等同的。

基督教

基督教相信灵魂不灭与世界末日,认为人的肉体是短暂的,而灵魂则长存。现实世界是有限的,而死后的世界是永存的。世界末日迟早会到来。人死后灵魂将根据生前的表现受到不同的审判,善者升入天堂,恶者下地狱。所以基督教是关于死的宗教。而几乎所有的多神教(如道教)同是关于生的宗教。

基督教的教义与耶稣的死亡和复活密切相关。耶稣原是一个犹太人的宗教导师,约在公元初30年间被罗马总督钉死在十字架上,当耶稣死后二天,三个追随耶稣的女子到耶稣的墓穴,发现耶稣已经复活升天,由于群众普遍相信耶稣的复活传说,结果产生了一个新的宗教——基督教。基督教宣称耶稣的死和复活是上帝在历史中特殊的自我启示,是对人类罪蘖的救赎。因此,凡是相信上帝及其儿子主耶稣基督的,便可以在上帝之国里得到永生。基督教的中心教义是“耶稣救世人”正如保罗所说的:“如果基督没有从死亡中复活,那么福音书就是无价值和不存在的了。”据后人考证,耶稣在历史上是确有其人的,但关于他的复活的说法在医学和生理学上是无法解释的。正如历史上有许多的著名人物死了,人们总是认为他们还活着。他们人格力量的强大使得许多人无法接受他们已死去,耶稣就是这一类人。但如果耶稣没有在耶路撒冷被钉在十字架上而死,他的教诫很可能早已被人遗忘了。基督教的崛起是因为耶稣被处死,也因为他的信徒们相信他死后的再度复活,因此,死亡在基督教的产生和传播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宗教改革家路德说;人的死是起源于上帝的愤怒和失宠,人是上帝要他去死的,人死是由于上帝那颗极度自我之心对人类初祖——亚当和夏娃强烈的嫉妒所致。上帝原先创造的亚当和夏娃是没有智慧的人,后来由于这两位人类的初祖偷吃了伊甸园里的智慧果,就能够分辩善恶,上帝感到了惶恐不安,不能容忍人也像他一样拥有智慧,他想到如果亚当和夏娃再吃了生命果,就是长生不死,那几乎就可以与上帝平起平坐了!于是,惊恐万分的上帝便把亚当和夏娃逐出了伊甸园。因此,是上帝残暴地剥夺了人的不死属性,是上帝这个充满嫉妒的生命平台,直接规定了人的死亡归宿。

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的代表性人物是穆罕默德,出生于麦加,他本人并不是神,是从人转化为代表神的使者。伊斯兰教真正的神是真主——安拉。真主通过他的使者穆罕默德,宣告自己的圣谕。真主的圣谕最后被集结成《古兰经》。伊斯兰教认为;生命源于真主,作为个体的生命是应真主之命才得以存在的。人类是由真主创造的,真主是人类生命的赋予者。《古兰经》第三章第139节写道:“生命的期限是真主规定的,所以死亡是归依于真主的意旨,它的到来,必须经过真主的允许。”由此可见,伊斯兰教认为,真主不但是生命的创造者,也是生命的主宰。死是真主的意愿,是不可避免的“定制”。

在穆斯林看来,死亡是真主的召唤,是必然要发生的,所以,面对死亡就要坦然自若。其次,死亡意味着今世生活的结束,后世生活的开始。这对于坚持正信和行善的穆斯林而言,是由今世幸福到后世幸福的转折点。因此,死亡是毫无畏惧可言。《古兰经》第二章第151节写道:“当信徒受到灾难折磨时,要说,我们属于安拉,我们将回到他那里。”伊斯兰战士作战时都是视死如归,十分勇敢,这和死亡就是回到安拉那里的信念有关。在穆斯林看来,死亡只是意味着今世生活的结束,更意味着后世生活的开始,是真正幸福的开端。死亡在穆斯林看来是必然的,是合情合理的,是人达到最好归宿的必然之路。因此,面对死亡,穆斯林的内心是最平静,最坦然的。生死这个人类最为困惑和烦恼的问题,在穆斯林的眼中却再简单,再明白不过了。那就是:生来死复、人道完成、复命归真、两世吉庆。所以伊斯兰教也是关于死的宗教。根据伊斯兰教的教义;人的生命期就是真主对人的考验期、对人的观察期,所以死亡并不是一种惩罚,而是迈向最后审判中的某一阶段的终结。死亡就像是一扇门、一个入口,如果跨进那个入口,便无法折返。因此,伊斯兰教没有基督徒意义的“复活”。《古兰经》说;生前不信教,死后就要进入地狱,受到惩罚。坚信在最后的审判日,每个人将依自身的确切评价而获得报偿。一个人的行为好坏真主都有一本账,在最后的审判日人们都将被筛选,并且分成种类,审查他们的行为,行善者将被善待而行恶者将受报应。穆斯林们相信;促使一个行为完成其动机和意图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人如果真心相信真主安拉就是动机很好,在行为上做出相反的效果或者做错了事,是仍能获得赦免的。一个人即使没有做过好事,但只要他心中有真主安拉,一样能得到赦免。(这也是某些原教主义者们做事不顾后果的原因)。伊斯兰教认为;真主安拉接受因无知而犯罪的人,或者是犯罪之后马上忏悔的人。但对那些继续犯罪一直等到死亡降临才说要忏悔的人真主是无法宽恕的。《古兰经》第三章说:“那些不信和至死不信的人,即使他们以全部地上的黄金作救赎之用,也是不被接受”所以,《古兰经》中没有“赎罪”的观念。伊斯兰教不相信“复活”这一说法。

自唐永徽二年(公元651年)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开始,中国的穆斯林开始了自己的形式和发展史。中国的穆斯林在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的发展历程中,升华了对死的认识;生死是自然之道,不应怨死和惧死。主张要死得其所,死得有意义。在对死的理解和把握上加进了新的内容。这就与祖国人民生死与共,将生死观提升到一个全新的层次和境界,使生死获得了更为完美的诠释。

中西方文化中的生死观

西方文化中的生死观

当人呱呱坠地,发出第一声嘹亮的哭声,既是生命的展开也是死亡之旅的开始,所以恩格斯说:“生就意味着死。”生与死是一个问题不可分割的两方面。每个活着的人都将面临死和走向死,弗洛姆对此有精辟论述:“人,无论是类人或个人,一旦降临斯世,便被抛入动荡不定、开放无拘的境遇之中。其间仅有一点是确定的,过去以至未来的尽头——死亡。”人的一生由许多不确定性事件组成,惟有死亡归宿是亘古不变的,西方文化更认同这一点。西方文化源于希伯来文化和希腊理性精神,有着深层的悲剧意识。历代哲人不仅从理论方面对死亡进行了系统阐释,而且在实践方面也创造了流传千古的典范,如苏格拉第、布鲁纳等以他们自己的生命丰富了死亡的内涵。基督教或天主教,更是以死亡问题为核心构建起来的宗教,使西方人能更坦然地讨论死亡问题,从“死”的思考悟出“生”的理性,从死亡教育推展到生命教育。应该说,在西方文化背景中讨论生死问题更为轻松,其生死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直面死亡,寻求超越

许多古希腊哲学家把人看作是灵魂与肉体生命的结合,灵魂生命纯洁而高贵,肉体生命肮脏而低贱。柏拉图认为灵魂永恒,独立于肉体又赋予肉体以思想和智慧。灵魂生命通过显示生存希望和终极幸福引领人们脱离现世的肉体欲望,抵达幸福彼岸,所以研究哲学就是“死亡练习”,死亡是“灵魂离开肉体的监狱而获得解放”。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沉迷于肉体之欢而不能获致超越。斯多葛学派同样认为,肉体是暂时而无足轻重的,灵魂永恒,是“成人”的根本。希腊哲学中的生死观与宗教结合,成为基督教的核心思想。基督教正是通过追求以上帝为精神象征的终极价值,来建立生存信仰体系,从而使人们摆脱尘世间的罪孽,实现世俗生存的价值,获得生命超越,达到永生之域。“苏格拉底、柏拉图、斯多葛派把死看作物质生命的精神升华,基督教及其哲学则更是把死提升为达到新的生命的途径”。这从一个方面反映了西方人敢于正视死亡的心态,但同时这种否定现实人生而高扬天国永生的宗教也遭到了资产阶级伦理思想家的猛烈批评。我们也不赞成其中的神秘主义和虚无主义色彩。

2、责任是生命价值的核心

现代西方哲学不仅关注死亡问题,更关注生之幸福,认为来世不朽对于今世幸福毫无意义。生与死是人生不可分割的两方面,讨论死亡不是为了来世永生,而是为了今世更好地生活。“只有死亡的事实才能深刻地提出生命的意义问题。这个世界上的生命之所以有意义,正是因为有死亡,假如在我们的世界里没有死亡,那么生命就会丧失意义”。海德格尔的死亡哲学也称作“责任哲学”,他不单纯论述死本身,而是由死反观生,“分析死在人生中的地位和影响,以及重塑此在人生的价值感、意义感和力量感”。死亡意味着生的终点,也因此凸现出生的意义。意识到死,才会只争朝夕,充实自我,奋斗尽责,让生命焕发出耀眼的光彩,提升生命的价值,把对死亡的追问作为对生命意义的特别解读。

3、生与死的质量是统一的

在不远以前,大多数西方国家都还把安乐死看成谋杀或犯罪,但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人希望修正法律,使安乐死不再被视为犯罪(少数国家已做到了这一点),表明西方文化在生死问题上,越来越注重质量。“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的Euthanasia,意为无痛苦地、幸福地死,肯定生命存在的质比量更有价值。生命的质就是指生命的尊严,当人丧失生存能力,只为活而活着时,延长的只是人的肉体生命,人也就失去了生的尊严,丧失了生存的意义,不如采取文明的死亡抉择,安详而有尊严地结束生命。安乐死的实施表明西方人在逐渐地树立起一种新的生命观,即质量与价值相统一的生命观,这也是人的理性升华和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

西方国家,不仅就死亡问题进行认真研究,而且在逐步开展和普及死亡教育。美国从20世纪60年代起,一方面在公众中开办讲座,一方面在各级学校开设课程,讲授有关死亡问题。通过这些教育,公民和学生系统地学习和探讨了死亡的生理过程、自杀原因及预防、安乐死、死的权力以及丧葬礼仪、丧事开支计划等有关知识。1977年,《死亡教育》杂志在美国创刊。与此同时,德国实施了“死的准备教育”,还出版了专业教材,引导人们以坦然明智的态度去面对死神挑战;英国则计划为年龄达到11岁的在学儿童开设与死亡有关的课程,其目的在于使学生体验到与遭遇损失和生活方式突变有关联的复杂心情,并学会在各种非常情况下把握对情绪的控制度。经验表明,国外死亡教育不仅在改变人们对死亡的态度和防止自杀方面,而且在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获得较高的生存品质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死观

与西方悲剧文化相比,中国文化具有更多乐观情绪,对死亡采取回避态度,这与儒文化重生轻死的传统有关。美国文学家艾略特把死亡教育和性教育看成是同等重要的大事,而中国传统对此两者都讳莫若深,认为性是肮脏的、死是不吉利的,这使得生死教育的开展在我国尤为艰难。但是死亡每天都在发生,学校中的极端自残也时有发生,我们在生死问题上的困惑该如何解决?也许我们从分析中国文化传统下的生死观,并将其与西方文化中的生死观进行比较时,可以为解决我们在生死问题上的心理困惑提供帮助。与西方人的生死观相比,中国人的生死观可以做这样的概括:

1、回避死亡,注重当下的感性生活

我国传统文化以儒家文化为主导,中国人的死亡观也深受儒家文化影响。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意谓人如果连“此生”都照顾不好,何谈照顾“来世”。孔子的本意是要求人们务本求实,关注现实感性生命的愉悦,对生活负责,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于对生命社会价值的追寻,而不要分心去考虑死亡及死后世界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儒家文化的这种把死亡问题排斥在生命视野之外的现实主义生存哲学,是中国人忌讳死亡、恐惧死亡的文化根源之一。所以,中国人表面上乐观坦荡的背后,实际上隐藏着对死亡的深深的悲哀和恐惧,因为“死”就意味着对“生”的彻底否定,意味着世俗生命之乐的彻底破灭,这对于注重现实的中国人无疑是沉重的打击。所以,死亡是中国传统文化忌讳的话题。

2、追求生命的忠效价值,弘扬忘我的精神境界

西方宗教敬畏神与上帝,中国文化以忠效为至上,这是中国文化中崇尚牺牲自我的历史政治原因。主张积极入世的态度,认为生命存在本身无所谓意义,生命意义在于它的社会价值,而不是自然存在价值。面对死亡威胁,如果只考虑自己的身家性命而置社会价值于不顾,将不齿于世人。反之,那种“杀生成仁、舍身取义”,将生命的社会价值置于生命的本然状态之上,从而使有限的生命焕发出无限光彩的仁人志士受到世代推崇,成为后世效法的楷模。儒家文化把人的自然生命作为实现社会价值的载体,只有在追求社会价值的过程中,人的自然生命才具有存在的意义。所以,人们恐惧死亡也是担心“立德、立言、立功”的不朽功业难以实现,为实现社会价值,即使付出生命也无所畏惧。正如孟子所言:“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两者不可得兼,舍身而取义者也。”这种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作为中国文化的精髓代代传承,成为宝贵的精神遗产。

3、为成就理想人格,死亡成为精神升华的过程

忽略生命的原初意义是中国传统生死观的缺陷。在中国人的文化中,为正义事业的献身被看成是牺牲者人格升华的过程,它使精神永存,正所谓“死得其所、重于泰山”。这种生死态度,将对生命价值的追求扩展到人生最后时刻,追求“生”的伟大,“死”的光荣,与西方追求生死质量有共同之处。但是中国人的这种生死态度,忽略了生命的原初意义,忽略了对生命本身的感受,忽略了对有关死亡诸多细节的体验,如亲人、朋友亡故后的精神重负、自杀、死亡焦虑与恐惧等,从而简化了死亡问题,遮蔽了死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当人们面对这些问题时,缺乏解决这些问题的背景性知识而不知所措,易产生恐惧、焦虑与绝望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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