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可以说是满清十大酷刑之首。凌迟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就是在人活着并且意识清醒的状态,刽子手下一刀一刀的从受刑者身上割肉,让受刑者眼睁睁看着自己被肢解儿痛苦的死去。清朝初年,为了镇压汉人的民族反抗,凌迟之刑曾广泛推行,并且其施行的残酷程度远远超过明朝,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凌迟这一残忍刑罚到清朝光绪末年才被废除,从建立到废除为止,文人始终称之为残酷、不人道的处罚。
剥皮,一听这个名字,就让人毛骨悚然,其残酷程度并不亚于凌迟。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蝙蝠展翅一样的撕开来,这样被剥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断气,可见此刑罚之残忍。剥皮是满清统治时期对内酷刑之一,剥皮手段也很多,因此剥皮也是满清十酷刑之一。
俱五刑,这个刑法从名称上来看没什么,但是其残忍程度绝对不低于其他清朝酷刑。俱五刑是指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合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行刑。说起俱五刑,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熟悉,但说起它另一个名字“人彘”,大家一定就很有印象了。历史上戚夫人是第一个被残害成人彘的后宫女子,为吕后所为。
梳洗,这里所属梳洗非梳妆打扮,是指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始于明朝,发明者是朱元璋。梳洗之刑是将犯人的衣服全部扒光,然后放在一个铁床之上,接着行刑的人会用烧开的水浇在犯人的身上随后用铁刷子刷已经被烫过的地方,直到刷见白骨为止,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
腰斩,顾名思义是将人用刀从腰中斩断。腰斩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它并不会让人立刻死,而是会有一段时间的清醒,那是因为人体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最后一次腰斩出在雍正十一年,被行刑者是河南学政俞鸿图,被腰斩后俞鸿图在地上用血连写七个“惨”字后自气绝身亡。监刑官向雍正帝报告了这一惨状后,雍正帝下令废止腰斩。
宫刑,指阉割男子生殖器、破坏男子生殖机能的一种肉刑,通俗的说法就是阉割术,是一种对男子施刑的酷刑。宫刑把男人变成太监,对肉体和精神都是一种打击,是比死还要难受的最耻辱的惩罚。在清朝时施刑宫刑,那死亡率是相当高的,因为清朝是全阉,所以说宫刑绝对是清朝十大酷刑之一。
车裂,也是 中国古代十大酷刑之一,现在常说的五马分尸就是指车裂。所谓车裂,就是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五块,所以名为车裂。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历史上最有名的一起车裂事件应该就是商鞅了。
烹刑,顾名思义就是烹煮的刑罚,将犯人衣服脱光,推入装有沸水、热油的大镬、大鼎中,点燃火柴,进行高温烹煮,直到容器中尸骨分离才算结束,是一种残忍的古代酷刑。此刑罚之残酷,几近灭绝人性。古代历史烹人的最早的事例,是纣王把伯邑考放在大锅里“烹为羹”,赐给西伯侯姬昌吃。
锯割,是指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中国古代十大酷刑之一。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光是想想,就觉得浑身颤栗。史籍中未见详细示例,但是使用锯的刑法确实存在。古代有时试行斩首时,刽子手如砍不下犯人的脑袋,就改为用其锯锯断脖颈,从而完成行刑。
刖刑,又称剕刑,是中国古代一种酷刑。关于这个刑法,流传至今有三种说法,第一种说法是指斩去犯人的脚趾,第二种说法是指斩去犯人的一只脚或者斩去双脚,第三种说法是把犯人膝盖骨削掉,最后一种说法比较可信。被刑者多有死亡,充分体现刖刑可怕之处,为最残酷刑法之一。
研究声明:清朝十大酷刑榜单中,maigoo小编主要依据古代酷刑的受刑程度、网友评论等相关信息,并综合参考互联网相关排行榜进行总结。榜单仅供参考,如有疑问,欢迎在末尾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