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信达律师事务所在海南建省办特区的浪潮中诞生,伴随着海南改革开放三十年的风雨历程而稳步发展,前身为1992年6月成立的诚信律师事务所和信达律师事务所,1994年7月两所分别改制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7年10月规范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1999年4月两所合并为海南信达律师事务所,目前为海口市司法局管辖的省内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律所汇聚着一批法律信仰坚定、专业水平高超的律师人才,现有合伙人10名,执业律师13名,实习律师7名,行政辅助人员3名。律所执业律师中有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律师6名,有境外留学并获得学位的律师1名。
律所现设立刑事事业部、民商事业部、金融证券部、综合性法律部和行政、财务事业部。建立了律所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法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制度、投诉查诉制度、业务学习、培训、交流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等。积极探索通过专业化协作、团队化服务、公司化管理和规模化经营,为客户提供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案。
律所自成立以来,成功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刑事、金融证券、行政诉讼案件和仲裁案件以及非诉讼法律服务,为海南恒泰芒果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南洋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上市、配股、兼并、重组、债转股等工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海南中商旅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宝平集团公司、海南兴发房地产开发公司等破产清算案件中清算组的律师或破产管理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