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8年6月27日,出生于一个香港的茶叶商的家庭。
1903年6月,在东京撰写《敬告我的同胞姐妹》一文,尚明轩认为,这篇文章是早期宣传妇女解放屈指可数的作品之一,奠定了其在中国妇女运动史上的地位。
1914年5月,加入了中华革命党。积极开展抨击袁世凯的理论宣传工作,为增强党员与民众讨袁的革命信心作出了极大的努力。
1921年4月,带领慰劳队亲往广西梧州前线慰问,鼓舞士气。
1924年1月,在广州召开的国民党一大上提出了“妇女在法律上、经济上、教育上一律平等”的提案,助进女权之发展。从而确立了妇女在社会各方面平等合法地位的原则。3月8日,将中国妇女的要求全面提出来,促进广东妇女运动逐渐开展起来。
1925年2月,她发起成立了国民党红十字会,她和宋庆龄任会长,致力于救护国民革命军及革命同志和贫苦的民众。
1926年,进一步要求制定男女平等的法律,规定女子有财产继承权,根据结婚、离婚绝对自由原则制定婚姻法,根据同工同酬、保护母性及童工原则制定妇女劳动法等,敦促通过了《关于妇女运动决议案》。
1931年,发表了《对时局的意见》,提出切实执行孙中山的三大政策、挽救民族危亡、支持群众救亡运动的主张。
1947年,她和李济深等人筹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积极组织国民党的民主力量,从事反蒋活动。
1972年9月1日,在北京医院与世长辞,终年95岁。
《狮》、《梅花》、《高松图》、《疏影图》等
何香凝作为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领导和开展的妇女运动实践,丰富了中国妇女运动的内容,在唤起广大妇女,参加国民革命、支援抗战等方面都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她倡导并亲自组织的广州各界妇女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活动,在中国妇女运动史上也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不仅为中国妇女争得了第一次庆祝自己节日的权利,而且体现了革命妇女力量的大联合,成为首次国共合作时期,国共两党结成妇女统一战线的标志。为中国妇女运动史上开了一个新纪元。
作为中国革命的元老级人物,何香凝一直没有放下画笔,早期作品有浓厚的日本画风格,她以梅花和老虎为题材的绘画作品享誉海内外。她擅作花鸟,偶作山水,笔致圆浑细腻,色彩古艳雅逸,意态生动。
何香凝的画作立意讲究,她常借对松、梅、狮、虎及山川等的描绘,抒情明志。她的充满斗争之意的作品不仅记录着本世纪初叶以来的变幻风云,是中国现代史的缩影,同时也是她七十年革命生涯和人格品行的生动写照。
何香凝是中国民主革命的先驱,著名的国民党左派,妇女运动的领袖,画坛杰出的美术家。她早年追随孙中山,是同盟会的第一批女会员;她坚持孙中山的三大政策,真诚地同中国共产党合作;她发动妇女参加革命,为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做出了卓越贡献;她把艺术创作与革命活动紧密联系,她的作品中充满斗争激情、浩然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