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历七年(772年)正月二十日,出生于河南新郑的一个“世敦儒业”的中小官僚家庭。
贞元十六年(800年),进士及第。
802年,与元稹同时考中“书判拔萃科”,授秘书省校书郎。
806年,罢校书郎。同年四月试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及第,授盩厔县尉。
807年,任进士考官、集贤校理,授翰林学士。经常上书论事,积极参政,直陈时弊。
810年,改任京兆府户部参军。
815年,宰相武元衡遇刺身亡,上表主张严缉凶手,被认为是越职言事,遭诽谤贬为江州司马。
820年,被召回长安,任尚书司门员外郎。后转任主客郎中、知制诰。
822年,出为杭州刺史,任内有修筑西湖堤防、疏浚六井等政绩。
824年5月,任太子左庶子分司东都,次年被任命为苏州刺史。
827年,拜秘书监,配紫金鱼袋,次年转刑部侍郎,封晋阳县男。
835年,被任命为同州刺史,辞不赴任,后改任命为太子少傅分司东都,封冯翊县侯。
844年,出钱开挖龙门一带阻碍舟行的石滩,事成后作诗《开龙门八节石滩诗二首并序》留念,诗中仍反映出他“达则兼济天下”的人生观。
846年8月,去世于洛阳,享年75岁,追赠尚书右仆射。
《长恨歌》《琵琶行》《卖炭翁》《赋得古原草送别》《钱塘湖春行》《暮江吟》《忆江南》《大林寺桃花》《同李十一醉忆元九》《直中书省》《长相思》《题岳阳楼》《观刈麦》《问刘十九》《买花》《望月有感》《放言》《池上》《缭绫》《南湖早春》等
白居易是中唐时期影响极大的大诗人,他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提出了自己的文学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而他的诗歌主张,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讽谕诗的创作而发的。
白居易的闲适诗在后代有很大影响,其浅切平易的语言风格、淡泊悠闲的意绪情调,都曾屡屡为人称道,但相比之下,这些诗中所表现的那种退避政治、知足保和的“闲适”思想,以及归趋佛老、效法陶渊明的生活态度,因与后世文人的心理较为吻合,所以影响更为深远。如白居易有“相争两蜗角,所得一牛毛”(《不如来饮酒七首》其七)、“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对酒五首》其二)的诗句,而“后之使蜗角事悉稽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八)。即以宋人所取名号论,“醉翁、迂叟、东坡之名,皆出于白乐天诗云”(龚颐正《芥隐笔记》)。宋人周必大指出:“本朝苏文忠公不轻许可,独敬爱乐天,屡形诗篇。盖其文章皆主辞达,而忠厚好施,刚直尽言,与人有情,于物无着,大略相似。谪居黄州,始号东坡,其原必起于乐天忠州之作也。”(《二老堂诗话》)凡此种种,都展示出白居易及其诗的影响轨迹。
题材集中是白居易讽喻诗的艺术特色之一。他一般只选择最典型的一件事,突出一个主题,“一吟悲一事”,主题非常明确。为使主题更明确传达给读者,或诗题下加小序点明主题,或“卒章显其志”突出主题。其次,白诗的艺术特色还表现在刻画人物上,他能抓住人物的特征,用白描方法勾勒出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但白诗的诗意并不浅显,他常以浅白之句寄托讽喻之意,取得怵目惊心的艺术效果。
闲适诗和讽喻诗是白居易特别看重的两类诗作,二者都具有尚实、尚俗、务尽的特点,但在内容和情调上却很不相同。讽喻诗志在“兼济”,与社会政治紧相关联,多写得意激气烈;闲适诗则意在“独善”,“知足保和,吟玩性情”(《与元九书》),从而表现出淡泊平和、闲逸悠然的情调。
“观居易始以直道奋,在天子前争安危,冀以立功。虽中被斥,晚益不衰。当宗闵时,权势震赫,终不附离为进取计,完节自高。而稹中道徼险得宰相,名望漼然。呜呼!居易其贤哉!”(《新唐书》评)
胡适赞扬以白居易与元稹为领袖的文学革新运动,认为可以达到以诗歌造成舆论,而有助于改善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