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任台湾当局高检处记录股长及台当局司法行政部编审科长等职,同时在大学任教,并挤出时间写作。
1964年,获得台湾文艺协会散文奖。
1970年,发表的《红纱灯》散文集获得中山学术基金会散文创作奖。
1985年,发表的《琦君寄小读者》获得“台湾新闻局”金鼎奖。
1986年,发表的《此处有仙桃》散文集获得台湾第十一届国家文艺奖。
《烟愁》《红纱灯》《三更有梦书当枕》《髻》《细雨灯花落》《读书与生活》《千里怀人月在峰》《与我同车》《留予他年说梦痕》《琦君寄小读者》《琴心》《菁姐》《七月的哀伤》《琦君自选集》《水是故乡甜》《橘子红了》等
琦君关心的是中华文化中的非强制性、非正式规范的精神文化部分,这是中华民族经历了几千年的创造和不断的承受与融合而形成的,凝结着一代代中华儿女的智慧、精神品质、生活方式、行为规范、生存秩序、道德情操等诸方面。在这样的文化意义上,个体的人从出生之时起就成为文化的承接者,乃至长大后还将成为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授者(传播者)。因此,人的生命意义依赖于拥有文化而存在;文化的生命因人的“激活”而鲜活。琦君隐蔽地将这一深刻哲思包裹在生动的故事里叙述给她的读者。
琦君从传统文化中吸取了乡俗化的经典文化和佛教文化,又在家塾、中学和大学学习期间系统地领略了中国古代经典文化和文学之美,在中华经典文化逐渐淡出人们阅读和学习视域的当下,她将自己的词学经验书写成书推荐给学习者,以自己在生活学习中提升人格的经验,来激励后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