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主要从事汽车购销和做土方工程。
1992年至1999年,主要从事汽车客运业务。
2000年起,主要从事客运业务及相关实业活动。
2009年01月29日,为高州市150名贫困学子捐资助学金15万元人民币。
2010年02月09日,为家乡南塘镇捐资100万元人民币扶持当地敬老爱孤、综治维稳和卫生事业建设。
2010年07月01日,为家乡高州捐资100万元扶贫济困。
2010年08月26日,向高州市团委为高州市117名面临失学的贫困大学生捐出280万元助学金。
2013年02月02日,捐资100万元支持南塘镇公益事业建设。
2013年07月16日,捐资2000万建设南塘教育事业。
2014年09月23日,为高州市贫困学子捐资助学291万元。
2015年08月31日,为高州市贫困学子捐资助学270万元。
2008年,刘杰夫一家被评为第五届“深圳最具爱心家庭”。
2010年,被评为被评为“高州十大敬老之星”。
2011年03月10日,被提名为“深圳市最具爱心人物”。
2011年06月28日,被评为广东省百名“扶贫双到”扶贫爱心人士。
2013年02月05日,被评为第三届“茂名市荣誉市民”。
2013年07月16日,被授予“高州市扶贫助学之星”荣誉称号。
2013年,荣获“南方.华人慈善人物”奖。
2015年07月06日,荣获第二届“中华慈善突出贡献个人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