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在国营东海105矿从事水晶加工相关工作。
1988年,创办东海海龙水晶工艺品厂。
1997年,改制为东海县海龙水晶工艺品有限公司。
2000年至2002年,被评为第五届“江苏省优秀女企业家”,荣获“江苏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2004年,被江苏省总工会、省妇联授予“江苏十大杰出创业女性”称号。
2011年,被授予“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
2014年,被评为东海水晶雕刻江苏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2020年,被连云港市文联和民间文艺家协会授予“德艺双馨”艺术家称号。
2025年3月,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2008年,作品《自在观音》获第二届江苏省“晶城杯”水晶工艺品大赛金奖。
2010年,作品《鹏程万里》获第四届江苏省“晶城杯”水晶工艺品大赛(雕刻类)金奖。
2011年,雕刻作品《连升三级》《双龙戏珠》分获“百花奖”银奖和铜奖。
2012年,作品《天女散花》获江苏省“海龙杯”工艺美术精品大奖赛金奖。
2013年,作品《观音》获第三届东方工艺美术之都博览会金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