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新亚电缆荣获首届“清远市政府质量奖”
清府〔2012〕1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和激励清远市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树立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清远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清远市设立了市政府质量奖作为清远市最高质量奖项。根据《清远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清府办〔2010〕83号)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质量管理成效显著,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处于领先地位,对清远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被评为“2012年度清远市政府质量奖”的广东豪美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亚光电缆实业有限公司和广东远光电缆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并各给予30万元奖励。
受表彰的企业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市各类企业要认真学习受表彰企业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和质量管理先进经验,不断创新质量管理工作的新路子,进一步提高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开创全市质量管理工作新局面,促进清远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