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30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宣布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缴存基数
上限: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41190元,即深圳市2022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3730元)的3倍。
下限: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360元,这个数值为深圳市2022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
2023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不在此次缴存基数调整范围内,仍沿用当前缴存基数。
二、缴存比例
1.单位缴存比例调整
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2.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调整
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自愿缴存协议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后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