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9日,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广东省2023社保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明确。同时,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2023年广州市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上限26421元,下限5284元,执行时间: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上限26421元,下限5284元,执行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上限28368元,下限5674元,执行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特定人员工伤保险
上限26421元,下限5284元,执行时间: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失业保险
上限38082元,下限2300元,执行时间: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