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省煤矿智能化项目管理工作,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修订了煤矿智能化建设评估办法,并于2024年8月5日公布修订后的《河南省煤矿智能化建设评估办法》。
新版《评估办法》涵盖总则、申请条件、评估程序、评估要求、监督管理五大部分。在申请条件方面,明确煤矿智能化项目分为智能化煤矿和智能化子系统两类。其中,智能化子系统细分为采煤、掘进等十二种类型,且均可单独申请评估,同时对两类项目申请评估命名设定了基本条件。
评估要求部分指出,需对照《河南省煤矿智能化建设标准(2024版)(试行)》对项目评估结果分级,并对省级评估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来源及工作纪律作出规定。智能化煤矿依据建设条件分类评价指标分为I、II、III类,其评估结果分为高级(90分及以上)、中级(75-90分)、初级(60-75分)三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