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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始建于1955年、复建于1979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较早的律师执业机构、国内现存历史悠久的律师事务所,也是目前东北地区规模大、实力雄厚的律师事务所,几经时代变迁,现总部位于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585号的“长春律师楼”,目前在九台、延边、梅河口、通化等地设有分所,并以常春律师协作集团为依托,在吉林省内各主要市州均有协作的律师机构,通过常春律师执业联盟,与多家司法鉴定所、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建立了良好的跨领域合作关系。
作为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在六十余年里,本所一贯秉持诚实守信、客观严谨、法律至上、客户至上的精神,向政府机关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并在吉林省的律师界内率先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本所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避免法律风险、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提升和创造商业价值的同时,还热衷公益事业,通过扶微济弱、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司法义工等形式,提高了社会的法律意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为国家的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贡献了应有的力量。
本所自复建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6万余件,为客户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亿元,在协助众多客户走向成功的同时,自身也不断提升。
从曾经的“长春市法律顾问处”、“长春市律师事务所”(即经常被业内人士提到的“市所”),到现在几乎家喻户晓的“常春”,本所经过长期的发展与积淀,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品牌文化,并在业内和相关公众心目中,竖立了良好的执业形象,拥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 商标名称 | 商标注册号 | 类号 | 申请人 | 商标详情 |
| 常春 | 4750722 | 第42类 |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 | 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