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革命烈士陵园始建于1960年,地处市区西郊,占地288亩,安葬烈士2193名。陵园自下而上由广场、纪念馆、烈士墓区和纪念碑等部分构成。招远市革命烈士陵园以“褒扬先烈,教育后人”为宗旨,积极开展烈士褒扬工作,为弘扬烈士事迹,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1963年3月,建招远西山革命烈士陵园,占地288亩;
1985年5月,建张咨明烈士主墓坟丘;
1990年1月,建刘儒英、雨晴、冯升堂烈士主墓坟丘;
1991年9月,被授予“县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1992年4月,建革命烈士纪念碑;
1992年8月,建革命烈士纪念馆;
1993年10月,被授予“烟台市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1998年3月,原国家军委副主席,国防部长迟浩田亲笔为烈士陵园题写园名;
2001年6月,被授予“省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2011年,重新布展了纪念馆,新栽各种树木3000余株,在广场南北新建了两座大型浮雕;
2015年1月,“齐山抗日殉国烈士纪念塔”被烟台市委宣传部列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015年12月,“齐山抗日殉国烈士纪念塔”被省文物局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5年12月,招远市烈士陵园被确定为“山东省党史教育基地”;
2015年12月,招远市烈士陵园被确定为“山东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016年9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公布了第六批新增96处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单,位于山东省招远市的招远烈士陵园入列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