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锦坊水榭戏台位于福州市鼓楼区衣锦坊4号,始建于明万历年间(1573-1620年),原为郑氏宅院,后由孙氏家族扩建,现存建筑群包含主座、别院及花厅园林三部分,总占地面积2675平方米。主体建筑水榭戏台建于水池之上,面积约30平方米,设藻井雕刻团鹤蝙蝠纹饰,三面临水,配有化妆室及双层观剧楼阁。
该建筑群于清道光年间形成三坊七巷最大宅院格局,修复工程于2006年启动,采用"镶牙式修复"复原门头房、假山等结构,拆除拉链厂改造部分,保留原始木构件并作防腐处理。现作为闽剧展演场所,常态化开展沉浸式戏曲演出。
别院由书斋、佛堂、厨房、饭厅、库房等构成。再往东,又有小门通第三座花厅园林。
花厅最大特色是水榭、戏台,是府内聚会、演戏地方。水池面积56平方米,池内有鲫鱼、金鱼等水族。
建在水池上面的戏台,坐南向北,面积约30平方米,台后有化妆室,池外左右两侧有酒楼,酒楼后有假山、雪洞,戏台正面建楼阁,坐北向南,前廊后堂,穿斗式木构架,单檐歇山顶,可供聚会、观剧或登高临远。
墙头灰塑、屋脊等均精工细作,独具风格。是福州市保存最好的水榭戏台。1992年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水榭戏台始建明万历年间,原为乡绅宅第,由正落(主座)、中落(别院)和侧落(花厅园林)三座建筑自西向东毗邻排列而成,每座三进。
现存主座三进、别院一进,花厅园林三进,建筑面积2600多平方米。通往二楼的楼梯藏在雪洞中,精致美观。
水榭戏台的价值在于,将戏台建在自家宅院,并且建在水池上,由于年久失修,古建筑破损严重。到修复前,主座成了拉链厂,别院前面是居委会,后边是住家,花厅园林也被改为工厂仓库。
2006年12月30日,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管委会动工修复水榭戏台。
水榭戏台所在宅院系郑氏宅院,郑宅系大户人家,每年正月初三办春酒或有其他婚嫁等喜事时,主人都盛情地请来了众多的亲朋好友到宅内聚会,他们坐在厅里一边宴客、品茶,一边听曲看戏,而女眷们则坐在酒楼和阁楼上看戏。
修复工程中,有依据地复原性重建了主座的门头房、前后披榭、前后回廊、西式建筑以及花厅园林的门头房、假山、亭子、拱桥、后阁楼等。
采用“镶牙式修复”法,尽量保留利用原有的构件,对原有木头进行防腐、防蚁处理,缺失烂掉的构件进行更换、补齐。为了协调,更新的木头不上色,只是做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