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元十年(794年),得陈子昂《感遇诗三十八首》诗及杜甫诗数百首悉心读之,始大量作诗。
贞元十九年(803年),其中书判拔萃科第四等,并入秘书省任校书郎。大他八岁的白居易也同登书判拔萃科,从此二人成为生死不渝的好友。
元和元年(806年)四月,和白居易同登“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元白同及第,登第者十八人,为第一名,授左拾遗,职位为从八品。
元和五年(810年),唐宪宗以“元稹轻树威,失宪臣体”为由,贬为江陵府士曹参军。从此开始了他困顿州郡十余年的贬谪生活。
元和十年(815年),在通州完成了他最具影响力的乐府诗歌《连昌宫词》,与白居易酬唱之作一百八十余首。
元和十四年冬(819年),召回京,授膳部员外郎。宰相令狐楚对其诗文深为赞赏,“以为今代之鲍、谢也”。
元和十五年(820年),授祠部郎中、知制诰。数月后,被擢为中书舍人,翰林承旨学士,与已在翰林院的李德裕、李绅俱以学识才艺闻名,时称“三俊”。
长庆二年(822年)二月,为相。在穆宗的支持下登上相位,在唐王朝与地方军阀的斗争中,他积极平息骚乱,拟用反间计平叛。
宝历元年(825年),在任浙东观察使的六年中,兴修水利,发展农业,颇有政绩,深得百姓的拥戴。
太和三年(829年)九月,入朝为尚书左丞。身居要职,有了兴利除弊的条件,他又恢复了为谏官时之锐气,决心整顿政府官员,肃清吏治,将郎官中颇遭公众舆论指责的七人贬谪出京。
太和四年(830年)正月,外任检校户部尚书,兼鄂州刺史、御史大夫、武昌军节度使。
太和五年(831年)七月二十二日,突发暴病,一日后便在镇署去世,享年五十三岁。文宗听闻讣讯后,为他辍朝,追赠尚书右仆射。
太和六年(832年)七月十二日,葬于咸阳县(今陕西咸阳东北)奉贤乡洪渎原。其墓志由白居易撰写。
《菊花》《山枇杷》《所思二首》《白衣裳二首》《酬许五康佐(次用本韵)》《夜池》《送致用》《离思五首》《一至七言诗》《闻乐天授江州司马》《晚春》《宿石矶》《夜别筵》《连昌宫词》《和裴校书鹭鸶飞》《兔丝》《梁州梦》《靖安穷居》《遣悲怀三首》《竹部(石首县界)》《夜坐》《织妇词》《鱼中素》《咏廿四气诗》《斑竹(得之湘流)》
《诲侄等书》《乐府古题序》《叙诗寄乐天书》《上令相公诗启》《对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策》《文稿自叙》《杜君墓志铭》《白氏长庆集序》《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序》
元稹的诗在当时颇负盛名。穆宗时,嫔御多歌元稹诗,宫中号为“元才子”。诗作传播也广,他与白居易发起了新乐府运动,并开创了元和体,不仅使“诗到元和体变新”,且天下文人“递相仿效,竟作新词”。
元稹所在的元和诗坛是中国诗歌发展史上重要的转折时期,是唐音渐趋宋调的转型时期。元稹作为这次新变中的具有不可替代意义的重要诗人之一,在中国诗歌史上占据显著的一席。
元稹与白居易齐名,同为“新乐府运动”的领导者、“元和体”的首倡者,世称“元白”,在唐诗史上两人如双峰特起,论唐诗者辄曰前有李杜,后有元白,前后辉映,成为中国诗史的巍巍丰碑。元白堪称元和长庆诗坛的旗手,不仅以其创作产生广泛影响,而且以理论相鼓吹。贺裳称元白论诗“深得六艺之解”(《载酒园诗话》卷三)。自清代以后,元稹的诗歌得到了各界广泛的喜爱,有较多的效仿者。
元稹完成出使任务,回到朝廷之后,继续充满激情地履行着自己作为御史的职责,在几个月内又先后调查并上报了十余起违法案件,弹劾的人员包括浙西节度使、河南尹、武宁王等高官贵戚。后来元稹担任尚书左丞,出任郎官,与违法乱纪的七个朝臣交锋争斗,在整顿法度,肃清吏治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
敖陶孙《臞翁诗评》:“元微之如李龟年说天宝遗事,貌悴而神不伤。”
蔡正孙《诗林广记》:“高秀实云:元微之诗,艳丽而有骨。”
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微之以绝代之才华,抒写男女生死离别悲欢之感情,其哀艳缠绵不仅在唐人诗中不多见而影响及于后来之文学者尤巨。”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莺莺传》者,即叙崔、张故事,元稹以张生自寓,述其亲历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