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于1993年由原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组建成立,原名广东环宇商务律师事务所。2000年,经司法部核准,正式更名为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从2001年3月开始实行合伙制。
作为广东知名的专业型律师事务所,律所已具备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优质法律服务的能力,包括诉讼仲裁、外商投资、公司证券、房地产、国际贸易和反倾销、尤其在外商投资、资产重组并购和房地产等业务领域拥有强大的专业背景和多年的执业经验优势,在业界及客户中享有广泛和良好的声誉,所提供的法律服务覆盖银行、保险、证券、电信、石油与天然气、采矿、电力、交通、汽车、机械、电子、冶金、化工、医药、建筑、轻纺、航空、外贸、消费品、商业流通、房地产、港口等各行业领域,也包括信息技术与互联网、物流、体育、娱乐、媒体、环保等新兴行业。
*为外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中国金融、外汇等法律咨询;
*为外资银行对中国境内企业贷款、项目贷款及有关担保提供贷前法律
*审查、起草、修改贷款和担保文件、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
*为外资银行在中国境内的结算业务提供法律咨询;
*为外资银行参股、合资中国银行提供全面法律服务;
*为外资银行在中国开办新型银行业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协助制订有关申请文件和业务规范文件;
*为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提供法律咨询;
*外资保险公司开办保险业务提供法律咨询,审查保险文件,协助处理保险理赔;
*为外资基金管理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提供法律咨询;
*为外资基金管理公司开展中国业务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为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起草或审查相关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项目开发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成立项目公司;
*起草、审查建筑工程、安装及装修合同;
*起草、审查工程监理合同;
*参与销售策划,对制定销售方案及物业管理方案进行法律论证;
*参与项目的融资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就发展商的媒体广告出具法律意见;
*见证《商品房预售契约》及《抵押按揭合同》的签订,代办公证及鉴证手续;
*起草、审查《租赁合同》及代办租赁登记手续;
*起草、审查物业转让合同及代办转让手续;
*代办确权及出证等手续。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的组建;
*股份制改组;
*股权转让、企业合并、分立、解散;
*企业资本架构及融资结构的整体设计;
*股票首次公开上市及配股及企业债券的发行与上市;
*风险投资基金的组建与投资;
*资产重组及公司兼并与收购;
*企业间各类战略联盟;
*证券法合规性运作及年报制度等;
*公司破产清算、债权债务清理;
*证券交易与投资。
*为国际投资项目提供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对投资环境、商业机会出具法律咨询意见;
*为项目的立项、投资形式和投资结构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税法、外汇管理、劳动、土地使用、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保护、保险、反托拉斯法等方面的法律可能出现或造成的法律冲突及法律保护而引起的法律风险提供预测、防范、排除的法律服务;
*审查、起草、编制国际投资意向书、协议书、合同书、备忘录及其他国际投资相关法律的文件;
*为境外企业在中国设立合资、合作、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提供法律帮助;
*为国内企业在国外设立合资、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提供法律帮助;
*协助办理国际资金建设的大型交通、能源、环境等基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BOT等;
*协助或参与国际投资项目的商务谈判;
*为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提供包括:磋商、调停、调解、仲裁、诉讼及裁决等在内的法律服务。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现在拥有资深律师40多名,多数律师均毕业于国内外知名法律院校,取得硕士和博士学位,具备民商事法、公司法、外商投资法、国际贸易法、海商法、房地产法、金融证券法、银行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经贸仲裁和涉外诉讼等不同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律所还聘请了政府部门的权威人士、专家及学者担任顾问。
目前,环宇京茂与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其中包括美国Varnum Riddering Schmidt & Hewlet律师事务所、Sinkler Boyd,P.A律师事务所、蔡擎柱律师事务所、康永华律师事务所等。庞大的国内外网络可满足客户更广泛的跨地区和跨国境的业务需求。
为满足向客户提供高度专业化法律服务的要求,环宇京茂设立了若干专门的业务部门,由在各专业领域具有专长的律师负责,遇有专业领域交叉的业务时,各业务部门的律师会共同参与,相互配合,以确保客户能够满意,并得到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