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知名度调研问卷>>

什么是破产撤销权 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制度的区别

本文章由注册用户 心灵密语 上传提供 评论 发布 纠错/删除 版权声明 0
摘要:破产撤销权是民法上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在破产程序中的延伸应用,是指管理人对于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的法定期间所为的有害于全体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权诉诸法院予以撤销的制度。而破产无效行为制度是指债务人实施的有害于债权人整体利益而在法律上被认定为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二者在目的和功能上具有共通之处,但也存在着区别。下面,来看详细介绍。

什么是破产撤销权

破产撤销权(以下简称撤销权,与民法撤销权对称使用时称破产撤销权),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的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欺诈债权人或损害对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的行为,有申请法院予以撤销并追回财产的权利。

什么是无效行为制度

破产无效行为制度,是规定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的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损害债权人共同利益或破坏公平清偿的行为无效的制度。基于破产无效行为转让的财产或者权利,应收归破产财产,供全体债权人公平分配。

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制度的区别

1、产生的法学理论基础不同

破产无效行为制度源于破产法上破产程序启动效力的溯及主义,撤销权制度则源自不溯及主义。

2、权利人对行为性质的影响不同

依一般之法理,在破产无效行为制度下,债务人的违法行为随破产程序的启动而依法律规定自动成为无效行为,不因权利人的承认等意思表示、时效的超过或无效原因消灭等原因而变为有效,其强调的是国家对违法行为的主动干预与制裁。

而在撤销权制度中,在强调国家对清偿秩序保护的同时,更突出对当事人自由意志的尊重。通常撤销权人对是否行使撤销权享有判断选择权,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在其不行使撤销权时,国家不得主动干预撤销,那些本可撤销的行为将按照撤销权人的意思继续维持其有效存在。

3、权利行使的主体不同

根据民法对无效行为的处理原则,对绝对无效的法律行为,任何人均可主张其无效;对相对无效的法律行为,虽然仅当事人中享有相应权利者可以提出行为无效的主张,但法院仍可在无人申请的情况下主动进行审查,并宣布行为无效。

而对可撤销行为则只有享有撤销权者可以提出撤销主张,其他人无权提出撤销请求,法院也无权在无申请的情况下主动撤销该行为。须注意的是,破产撤销权的行使主体与民法撤销权有所不同。民法撤销权由债权人即直接利害关系人行使,而对于破产撤销权,各国通常规定由破产管理人代表债权人行使。由于破产管理人并非直接利害关系人,而是依法行使包括撤销权在内的破产事务管理职权,实质上是为债权人的利益工作的,所以对其而言,及时依法行使撤销权就不仅是权利,而且也是一项义务,并在违背义务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涉及的行为范围有所不同

破产撤销权指向的行为范围比较宽泛,只要行为有害于债权人整体利益,均可以被撤销。按照学界的一般认识,其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可以是私法行为,也可以是公法行为(如执行行为、诉讼行为等)。而采取破产无效行为制度的立法一般将无效行为限定为法律行为,范围比较狭窄。

5、权利除斥期间或时效期间不同

各国破产立法对撤销权的行使均规定有除斥期间或时效期间。如《日本破产法》第85条规定:“否认权自破产宣告日起2年间不行使时,因时效而消灭。自行为之日起经过20年时,亦同。”《德国支付不能法》原第146条“撤销权的消灭时效”规定:“撤销权请求权自支付不能程序开始时起经二年时效消灭。即使撤销权请求权已因时效而消灭,对于因可撤销的行为而产生的给付义务,支付不能管理人仍可以拒绝履行”据笔者到德国考察时德国专家介绍,该条法律已作修改,撤销权的消灭时效已经改为自破产程序开始后、债务人的违法行为被发现后3年,以求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撤销权的行使时效为破产程序终结后2年。而对破产无效行为的追究原则上不存在除斥期间或消灭时效,无论该行为何时被发现均可认定为无效。

网站提醒和声明
本站为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非“MAIGOO编辑”、“MAIGOO榜单研究员”、“MAIGOO文章编辑员”上传提供的文章/文字均是注册用户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更正。 申请删除>> 纠错>> 投诉侵权>> 网页上相关信息的知识产权归网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著作权、商标权、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等),非经许可不得抄袭或使用。
提交说明: 快速提交发布>> 查看提交帮助>> 注册登录>>
最新评论
相关推荐
打官司请律师有哪些好处 打官司一定要请律师吗
律师是有相关资格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当我们与他人或其他组织机构有利益冲突发生纠纷的时候,需要通过诉讼获得公平公正的裁决,但是一般人所具备的法律知识非常有限,需所以要聘请专业律师为我们辩护。那么,打官司一定要请律师吗?打官司请律师有哪些好处?我们一起来看看。
常用政府机构投诉举报电话号码 全国公众服务常用电话号码大全
本文收录了常用政府机构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各类政府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全国公众服务电话号码;全国国家机构监督、投诉、抢修、举报电话;全国通信机构服务电话号码;全国银行客户服务、快递公司、外卖订餐、旅行预定等常用电话号码。涵盖了生活中的衣食住行、政府公务人员纪检等,普及投诉举报知识。以下内容整理自互联网,提供给您参考。
服务机构 生活服务 ★★★
43w+ 575
【律师顾问合同】法律顾问合同范文 法律顾问收费标准
除了企业外学校、社区或其他的单位,聘请一个法律顾问的话可以帮助企业更加顺利的解决任何纠纷。请法律顾问是需要花钱的,也需要签订合同书。那么法律顾问合同怎么写?法律顾问收费标准如何?下面来看看法律顾问合同范文和收费标准。
打官司需要哪些费用?法院收费标准及律师收费一览
当我们遇到不能协调解决的纠纷时,打官司是一种维护自身权益的解决方式。打官司并不是那么简单,除了复杂的流程和准备工作以外,当事人需要付出并不轻松的官司费用,比如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其中有一些费用是不需要胜诉方支付的。那么打官司需要哪些费用?下面看看法院收费标准及律师收费一览。
律师事务所 法律服务 ★★★
9914 124
什么是事务律师 事务律师和大律师的区别有哪些
事务律师和大律师都是英美法系律师制度中的两种不同的律师,事务律师主要从事非诉讼业务或部分诉讼业务等民事案件,而大律师,也称“大状”,主要从事刑事案件处理。区分事务律师和大律师有一个简单的方法就是看有没有戴假发,英美法系规定大律师出庭必须戴假发。此外,事务律师和大律师的区别还体现在工作类型、工作领域和开庭地点方面。下面来了解一下事务律师和大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