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多久会通知调解
立案后多久通知调解在法律上并未规定,调解并不属于必须的司法审理程序,可以协商进行认定,并在审理期间进行调解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实践中,法院一般在五日内,电话通知被告到法院签领原告的诉讼材料。如果如上述提到的离婚纠纷、继承纠纷等特定案件,法官在送达诉讼材料时,会一并征询被告的调解意见。调解遵循自愿的原则,如果双方都愿意,由双方各自提出调解方案,法院主持调解。在一方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法院在开庭后会择日宣判。在法院判决之前,只要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意见,且调解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法院会按照双方的意思,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立案后多久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6个月内执行。
1、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
2、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申请执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不予执行。
法院执行案件指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通过法院判决,裁定或仲裁案件,被告没有履行,在法院所需要进行的下一步工作。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必须向法院递交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用笔签名或按手印;
2、证明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授权委托书;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当事人需提交法院出具的判决书生效证明;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及被执行人住址、联系方式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