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中的定情信物,寄寓着“物在人在”的深盟。十种绝美信物各具风神:梳子、发簪、玉佩、耳环、戒指、手镯、香囊、罗帕、同心结、对半之物。它们或随身佩带,或分执一半,以丝缕、玉石、金银之质,承载相思、忠贞与生死相许,是古人爱情中最含蓄又最郑重的物证。
一、梳子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梳子理青丝,亦理情丝。古时女子出嫁前,家人用梳子为其上头,一梳到底,寓意一生顺遂、白头相守。赠梳即赠“共老”之约,若木梳断裂,则被视为不祥。男子送梳,便是许下每日为卿理鬓的日常厮守,平淡中见至诚。
二、发簪
“何以结相于?金薄画搔头。”发簪是女子最贴身之物,拔簪赠人,等于交付妆奁前的私密真心。《西京杂记》载武帝宠妃以玉簪搔头,宫人竞效。簪首雕鸾凤、莲花,象征身份与盟誓。若男子为女子亲手簪上,便宣告她为己所有,终身不移。
三、玉佩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玉温润坚贞,恰合君子之德、美人之节。古制以玉为六器,佩玉随身,响动如君子言行有节。赠玉即赠“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决绝。男女互换玉佩,犹如各持半璧,即使山河相隔,玉在即人在,见玉如晤。
四、耳环
“何以致区区?耳中双明珠。”耳环穿于肌肤,疼痛与美丽并存,故赠耳环者,必是极亲密之人。汉代《孔雀东南飞》中“耳著明月珰”,即为此物。一对称圆,暗喻圆满成双。女子若收下耳环并戴上,便是默许终身,因耳环一戴,便不易自取,需他人相助,隐喻托付。
五、戒指
“何以道殷勤?约指一双银。”戒指古称“约指”,本为妃嫔避忌月事之标记,后演化为婚姻信物。魏晋《定情诗》中明言以戒指寄殷勤。圆形无端,象征情爱无终。男女互赠戒指,便如套住手指,亦套住心魂,后世“钻戒”之俗,实源于此古意。
六、手镯
“何以致契阔?绕腕双跳脱。”手镯古称“跳脱”“条脱”,腕间晃荡,如心事徘徊。《古诗十九首》有“腕摇金钏响”,声脆如私语。赠镯即赠“环环相扣”之念,且镯为圆形,与戒指同义,但更显明目张胆——腕露于外,人人可见,是公开的定情宣言。
七、香囊
“红绶带,锦香囊,为表花前意。”香囊缝以锦缎,内藏兰麝,贴身而挂,体温蒸腾,香气幽微。秦嘉《赠妇诗》中寄香囊以表思念。女子亲手绣制,一针一线皆是时光与情意。赠香囊等于赠自身气息,对方挂于衣内,即如拥人在怀,是最私密的体己信物。
八、罗帕
“不写情词不写诗,一方素帕寄心知。”罗帕乃丝织方巾,拭泪、遮面、传情皆可。古戏文中,女子抛帕引郎,或临别赠帕,帕上或绣并蒂莲,或染泪痕。因帕常伴面颊,沾唇吻,故赠帕有“亲肤相亲”之意。帕角藏字,更是无声情书,撕扯时裂帛声如心碎。
九、同心结
“何以结中心?素缕连双针。”以锦带或彩线编成连环回文之结,两结相扣,一抽即紧,非剪不断。梁武帝诗“腰间双绮带,梦为同心结”,喻二人心魂交缠。婚礼上男女各执一端,共系此结,谓之“永结同心”。此物无金玉之贵,却以绳结之巧,胜过万千誓言。
十、对半之物
“钗留一股合一扇,钗擘黄金合分钿。”玉玦、铜镜、梳背、玉佩,皆可一分为二,各持一半。白居易写玄宗与贵妃,钗分两股,誓重圆之日。此物最痛亦最美——分离时各怀半片,重逢时合二为一,若永无会期,则半物终成绝念,是东方悲剧爱情最苍凉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