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和非诉讼的区别
诉讼是指通过法院进行的一种法律争议解决方式,通常是当双方无法通过协商或者其他方式解决纠纷时采取的一种方式。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并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诉讼的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强制执行。
非诉讼是指通过非诉讼途径解决纠纷的方式,通常是在双方能够协商或者其他方式解决纠纷时采取的一种方式。非诉讼方式包括调解、仲裁、协商等。非诉讼的结果通常是一份协议书或者调解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此外,诉讼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手续,时间较长,费用较高,而非诉讼则相对简单快捷,费用较低。

二、为什么选诉讼不选非诉讼
选择诉讼而非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诉讼具有法律强制力
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可以获得法院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判决或裁定。这意味着,一旦判决或裁定生效,对方必须履行,否则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来确保其履行。相比之下,非诉讼方式如调解、协商等所达成的协议,虽然也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缺乏法律强制力,对方不履行时,往往需要再次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2、诉讼程序规范,权利保障更完善
诉讼程序由法律规定,程序规范,能够确保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公正的裁决。而非诉讼方式可能因缺乏规范的程序,导致某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受到损害。
3、诉讼结果具有终局性
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一旦判决或裁定生效,即具有终局性,除非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申诉或再审,否则不得改变。这有助于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而非诉讼方式所达成的协议,可能因双方当事人的反悔或履行不能而产生新的纠纷。
综上所述,选择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可以获得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判决或裁定,确保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并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当然,在实际操作中,也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在某些情况下,非诉讼方式可能更为高效、便捷地解决纠纷。
三、诉讼流程及步骤
1、一审程序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2、二审程序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2)法院受理。
(3)审理程序大体与一审一样,不同处主要在审查范围和内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