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医保报销政策 合肥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3
合肥市发布优化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保障政策,该新政策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如下:
1.降低职工普通门诊报销起付线(门槛费)
一个年度内,参保职工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报销起付线由800元,调整到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400元,年度累计最高400元。
2.职工门诊年度支付限额及报销比例
继续执行现行年度支付限额标准,即在职职工4000元,退休职工5000元。在职职工在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50%;退休职工提高10个百分点,分别为7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