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硕勋烈士纪念亭始建于1986年,是为纪念李硕勋烈士而建的亭,总体呈长方形,坐北朝南,占地面积6亩,由纪念亭、烈士雕像、题词、碑廊、陈列馆四个部分组成。纪念亭高6.1米,横匾上刻有王震将军题写的“李硕勋烈士纪念亭”。亭前竖立着李硕勋烈士花岗岩雕像,高1.2米,基座高2米,正面刻有邓小平题写的“李硕勋烈士永垂不朽”,基座两侧分别镌刻李一氓撰写的“李硕勋烈士传略”和李硕勋烈士写给妻子赵君陶的“遗书”。纪念亭的后面是一道黄墙绿瓦长廊,嵌着10块大理石,分别镌刻朱德、江泽民、聂荣臻、郭沫若、吴玉章、张爱萍、周士第、李一氓、李瑞环、刘华清等领导人缅怀烈士的亲笔题词、题跋。亭西侧是邹家华题名的“李硕勋烈士生平业绩陈列室”,陈列室内宽敞明亮,布局井然,展出大量的珍贵图片、文献和烈士遗物等。纪念亭周围种植多种终年常绿、四季交替开花的花木。整个建筑物庄严、朴实、美观,环境幽雅。
李硕勋(1903~1931)又名李陶,四川省庆符县(今高县)人。生于1903年2月23日。1919年到成都读中学,积极投入“五四”反帝反军阀的爱国运动。1921年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是四川社会主义青年团的创始人之一。1923年考入上海大学。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参加“五卅”运动,先后被选为第七届、第八届全国学生联合总会会长。后任国民党上海市党部秘书长、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五师政治部主任。1927年参加南昌起义,任第十一军二十五师党代表、师政治部主任。后随军南下,参与指挥了江西会昌战斗、广东大埔三河坝战斗等。1928年后历任中共江苏省委秘书长,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省委军委书记、省委代理书记,上海沪西区委书记,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兼江苏省委军委书记等职。参与创建中国工农红军第十四军、十五军和十七军。1931年5月任中共两广省委军委书记,同年8月赴琼指导琼崖革命武装斗争,不幸在海口被捕,9月5日在海口东校场(即现纪念亭址)英勇就义。
李硕勋烈士纪念亭是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全国首批100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资助修缮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项目,海南省青少年革命传统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