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党校(海南省行政学院、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是省委直属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省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领导干部和统战人才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省委省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校(院)设有23个内设机构,其中行政管理机构10个,教研机构8个,咨政机构1个,教辅机构4个。现有在职教职工196人,其中博士28人,硕士 49人。拥有正高职称13人、副高职称23人、中级职称42人、初级职称2人。省优专家2人、南海名家1人、南海名家“青年项目”5人,高层次人才中领军人才2人、拔尖人才8人,其他类人才27人,被中宣部认定为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1人。同时,校(院)建立了由“双百”省内外专家学者、领导干部、企业家组成的兼职师资库。
校(院)科研工作密切关注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加强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开展理论研究,近年来科研课题立项总数逐年递增。决策咨询工作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自贸港建设、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了诸多有价值的对策建议,年均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咨政报告20多篇。
校(院)办有公开理论刊物《新东方》杂志和内部刊物《海南党建》杂志。《新东方》杂志以服务干部教育培训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为办刊宗旨,立足学术前沿、突出理论研究,发挥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和咨政智库作用。《海南党建》杂志以坚持党建引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为办刊主旨,致力于打造海南党建工作的宣传平台、党员理论学习和思想沟通的文化桥梁、党员增强党性修养和坚守理想信念的精神家园。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校(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党校姓党、实事求是、质量立校、改革创新、从严治校,以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落实“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而不懈努力。
校(院)位于海口市美兰区东营西路27号,占地面积200亩,总建筑面积177435平方米,可同时容纳1300余人住宿和用餐。建设有学术报告中心、教学中心、党际交流中心、图书馆、体育馆、学员楼、智慧校园系统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校园遵循“庄重、园林式,景观上内部与周边相协调”的设计原则,充分体现海南地域特色和中国建筑传统文化,营造质朴、典雅的书院式校园学习环境。
中共海南省委党校历史悠久,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923年中共党员纪慕天创办的琼崖公学和1924年2月创办的嘉积农工职业学校。1951年12月海南区革命干部学校成立,1953年9月更名为中共海南行政区委员会党校,1988年海南建省后升格为中共海南省委党校。1994年成立海南省行政学院。1996年成立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中共海南省委党校、海南省行政学院、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合署办公,实行“一校两院”的管理体制,即三块牌子、一套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