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车标牌办理流程
(一)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向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和行驶证、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驾驶证、校车运行方案、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单等材料。
(二)教育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别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分别按上级机关制定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等规章、规定对申请车辆进行查验等检验审查工作,分别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申请人未按有关规定提交车辆进行查验的除外)。
(三)教育行政部门自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的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对不予批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四)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申请人到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填写有关校车标牌申请表格,同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单位的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审批通过的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人民政府批准的校车运行方案(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机动车登记证书、变更申请表、交强险保单,申请校车标牌。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校车标牌申请表格三个工作日内,核对校车类型、核载人数,核发放校车标牌,在非专用校车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申请人需要申请将车辆喷涂为校车专用外观的,按有关改变车身颜色的要求,办理变更登记。
二、校车标牌有效期为多久
校车标牌的有效期,将与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一致,均为半年。为加强校车日常监管,公安交管部门将每月清理校车交通违法和事故情况,督促所有单位及时接受处理,同时每月向本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校车标牌发放情况和校车交通违法、事故等情况。
交管部门还将严格校车驾驶人资格许可和管理制度,建立校车驾驶人每年审验、联合监管以及退出机制。另外,今后凡达到报废标准的校车、大型客车等均应在各地车管所的监督下解体,杜绝报废车辆回流社会,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校车标牌有效期的截止日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校车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或者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发生变化的,经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核发校车标牌规定重新领取校车标牌。
校车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后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每学期的开学前半个月为校车安全技术检验时间。校车所有人应先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机动车检验,凭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单到重点车辆管理机构办理校车使用许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