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的条件有哪些 子女过继如何办理

本文章由注册用户 互联网说 上传提供 评论 发布 纠错/删除 版权声明 0
摘要:子女过继是一种民间说法,法律上可称之为继子女或养子女。因为一些不可抗因素,存在要过继子女的情况,但是过继也是有一定条件的,过继的条件有哪些呢?子女过继如何办理?

过继的条件有哪些

参照我国《民法典》(202111日起实施)的相关规定,领养或收养孩子遵从以下规定办理子女过继的手续就可以了,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民政局或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子女过继,被收养人条件。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子女过继,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弃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另外,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子女过继如何办理

材料:

1、收养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地址,如已生育子女须复印子女的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收养人常住地的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流程:

1、子女过继,收养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

2、子女过继,收养登记

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经法定收养登记程序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

网站提醒和声明
本站为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非“MAIGOO编辑”、“MAIGOO榜单研究员”、“MAIGOO文章编辑员”上传提供的文章/文字均是注册用户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更正。 申请删除>> 纠错>> 投诉侵权>> 网页上相关信息的知识产权归网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著作权、商标权、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等),非经许可不得抄袭或使用。
提交说明: 快速提交发布>> 查看提交帮助>> 注册登录>>
最新评论
相关推荐
婚姻生活过于平淡怎么办 教你如何增加夫妻感情!
很多人在结婚一段时间之后都会觉得,自己的婚姻好像变得越来越平淡了,甚至都怀疑自己到底结没结婚。那么,婚姻生活过于平淡怎么办?可能是彼此太过熟悉,吸引力开始慢慢减弱;可能是婚后双方的关注点被分散了;也有可能是失去了对对方的新鲜感,有了矛盾……下面,来看详细介绍!
过继的条件有哪些 子女过继如何办理
子女过继是一种民间说法,法律上可称之为继子女或养子女。因为一些不可抗因素,存在要过继子女的情况,但是过继也是有一定条件的,过继的条件有哪些呢?子女过继如何办理?
婆媳关系不合的原因是什么 这几个方面是造成婆媳关系不好的原因
结婚除了是两个人之间的事,也是两个家庭的事,嫁给那个男人以后,还需要面对他的整个家族成员,其中一个便是男人的母亲,都说婆媳难相处,一些离婚的原因里面,竟然还有人是因为与婆婆相处不来,可想而知,婆媳关系对于婚姻有着十分大的影响,而婆媳关系不合的原因是什么?这几个方面是造成婆媳关系不好的原因,赶紧和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导致婆媳不合的原因有哪些?分析的太透彻了!
经常会在婚礼上听见这样的话:我一定对你像对亲女儿/亲妈一样……可是真做到这点的太少,往往一句话说不对就会记恨好一阵子,甚至有些人即使对方做的很好也还是不满意,婆媳之间到底存在着什么特殊的感情使得相处这么难?其实,导致这一问题的最大因素就是观念不同、没有将彼此当成家人、夹中间的那个男人的不作为……下面,来看详细介绍!
夫妻之间有什么义务 夫妻间有赡养义务吗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一些夫妻因为婚后关系不和谐而导致感情破裂,走向离婚甚至是犯罪最终不可挽回的例子。在《婚姻法》规定夫妻间应该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那么法律还规定夫妻间有什么义务呢?下面一起来详细了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