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购房补贴政策2022
享受购房补贴的商品住房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为自然人;
(二)房地产企业在金华市区(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全域,下同)范围内开发的商品住房,不包括安置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
(三)购房人直接向房地产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
(四)在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新建商品住宅合同网签备案。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购房人按合同成交额的1%给予补贴,合同成交额以购房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为准。补贴申领日期截至2026年6月10日,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