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江省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定额调整
所有参与调整的退休人员都可以享受32元的定额调整金额。
挂钩调整
1.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本人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
2.退休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34%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适当倾斜
在享受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体现了对他们的特殊照顾:即2021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