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
2025年底,浙江大学对校徽中的“求是鹰”图形进行了商标注册申请,覆盖日化用品、办公用品、食品、餐饮住宿、教育娱乐等多个类目。之所以进行全类别注册,是因为浙江大学教学专业覆盖很多领域,比如农学、医学、法学、电子等。尽可能做到全品类、全覆盖的保护。
南京大学
2025年,校外某机构未经南京大学允许,假冒南大名义举办活动、攀附学校声誉,既侵犯学校商标权,也构成不正当竞争,属于典型的校名、校标侵权行为。南京大学法制办固定完整证据后,正式提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这也是南京大学首例校名校标维权案。
案件进入法院诉讼程序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南京大学全面实现维权目标。侵权机构立即停止攀附南京大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完成企业更名,名称中不得再出现与南大相关字样,停止侵犯南大商标权的行为,并向南京大学一次性支付赔偿。
海南大学
2025年4月,“海南大学”系列商标被海南省知识产权局纳入海南省第四批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并享有行政执法优先响应、信息化监测预警、重点案件督办和品牌建设指导等支持,标志着学校校誉保护从注册确权转向行政重点监管与协同保障。
截至2026年4月,海南大学申请注册取得“海南大学”中英文全称、简称和校徽,以及“海大观澜湖”“海大崖州湾”“海南大学讲坛”“海大南繁”“海大南洋”“海大论坛”“海大文创”“海大吧”“海大墙”“海大人食品”“海大人”“海大东坡”“海大印象”“海大园”等130余件商标,涵盖教育、培训、出版、互联网、计算机、广告、金融、医疗、食品、建筑、生物、法律等33类项。
中国民航大学
2026年6月9日,中国民航大学发布声明表示,未经中国民航大学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以下行为:将“中航大”用于企业名称、字号、商号注册或使用;将“中航大”用于品牌、包装、广告、门店、网络账号等商业场景;假借“中航大”名义开展培训、合作、招商等活动,误导公众;其他擅自使用“中航大”标识的行为。擅自使用“中航大”的行为构成侵权,中国民航大学将依法要求停止侵权、变更名称、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并采取诉讼等维权措施。
吉林大学
2026年6月9日,吉林大学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吉林大学校名、校标的通知》称,“吉林大学”、“吉大”、吉林大学校徽图案等已依法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吉林大学书面授权,擅自以任何方式使用“吉林大学”校名全称及简称、校标或与之近似的名称、标识,包括但不限于将其用于企业名称、广告宣传、产品包装、服务标识、网络域名、社交媒体账号等,均构成对吉林大学名称权、商标专用权等合法权益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