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体育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山东省体育高等学府。
学校建有济南(校本部)和日照两个校区,总占地2060亩,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各类训练场馆16.41万平方米。有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建设),2个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专项实验室,1个山东省高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实验室,各类仪器设备总值超亿元。图书馆是山东省大的体育文献信息资料中心,馆藏图书(含电子图书)160.37万册。
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万多人,其中本科生8356人、硕士研究生360人、中专生1800人。设有20个本科专业,跨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6大学科门类;有12个教学机构,其中国家足球学院和国家篮球学院是国内省部共建的以足球、篮球为特色的应用型国家级专项运动学院。有5个二级学科和3个体育专业硕士学位培养领域,与武汉理工大学和上海体育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是全国体育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和体育学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单位,是山东省2017-2022年博士授权立项建设单位。现有1个国家级地方高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教育实践基地,2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培育立项建设专业(群),1个“泰山学者”设岗学科,1个山东省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个山东省体育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山东省教学示范中心,6个山东省特色专业,11门山东省精品课程,1个山东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此外,还建有一所附属中学(山东省体育实验中学)。
学校现有教职工681人,专任教师452人,其中教授42人、副教授129人、高级教练26人、博士生导师10人、硕士生导师16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3人,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全国中小学体育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人,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4人,山东省教学团队2个,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1个;术科师资队伍中,国际健将5人,国家健将43人,一级31人,国际级裁判6人,国家级裁判23人,山东省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协会)的40余名国家级教练员为兼职教师,其中20人为硕士研究生导师。
为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山东体育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体育学院”,学校代码:“10457”。
第五条 学校地址:济南校区(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日照校区(日照市东港区山东路685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招生纪律监察工作由本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
第九条 招生专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体育教育、特殊教育、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育经济、健康服务与管理、新闻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体能训练等17个专业
第十条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执行。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我校将计划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由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以规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招生政策: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1]22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招字[2021]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招字[2022]1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非体育单招专业录取原则为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直至录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专项、分男女按照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6×30%+体育成绩×70%)择优录取。
录取结束在山东体育学院网站(http://www.sdpei.edu.cn)公布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 特殊要求
外语语种: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所有学生入校后要统一编入英语教学班学习(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外语课程)。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资格复查。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进行专项复测及招生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十七条 学习期满,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颁发山东体育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体育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济南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 邮编:250102
日照校区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东路685号 邮编:276826
招生咨询电话:0531-89655029
招生咨询qq:2232523117
E-mail: zs@sdpei.edu.cn
招生网址: http://www.sdpei.edu.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山东体育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承担国社科8项、国自然2项、国家部委科研课题27项,省科研课题51项;省部级科研奖励4项、厅局级科研奖励21项;发表学术论文700余篇,含核心期刊论文190余篇;出版专著13部,发明专利11项。《山东体育学院学报》是中文体育核心期刊和高校特色科技期刊,《山东体育科技》是山东省优秀期刊。建有国家体育总局科学健身示范区(筹)、“一带一路”国家体育文化研究中心、全国幼儿体育发展研究中心、山东省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山东省互联网+体育科技协同创新孵化基地、山东省老年人运动与健康研究中心、山东省省直机关职工体质健康管理指导中心、山东省体育发展政策研究中心、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中心、山东省体育史志办公室、齐鲁体育文化遗产博物馆(齐鲁体育文化研究中心)、山东省校园足球发展研究中心暨训练总营、山东省体疗戒毒研究中心等40多个体育科技服务创新研发和人才培养平台。
大学名称 | 省份 | 科类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山东体育学院 | 山东省 | 综合 | 2022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478/201648 | 437 | ||
山东体育学院 | 山东省 | 综合 | 2022 | 普通类一段 | 校企合作 | 468/225168 | 437 | ||
山东体育学院 | 湖北省 | 物理类 | 2022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5/87749 | 409 | (W01)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山东体育学院 | 广西 | 体育类 | 2020 | 本科提前批 | 普通类 | 415/1223 | - | ||
山东体育学院 | 贵州省 | 理科 | 2022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99/92649 | 360 |
1956年,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批复创办山东省体育运动员训练班。
1958年10月,山东省体育运动员训练班更名为山东体育学院运动系。
1963年,山东体育学院运动系更名为山东省体育学校。
1971年11月27日,山东省体育学校更名为山东省体育工作大队。
1984年9月24日,山东省体育工作大队更名为山东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
1978年7月,成立山东省体育科学研究所。
1996年10月3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山东省体育科学研究中心,行政主管部门为山东省体育局。
1958年,济南体育学校和山东师范学院体育系合并创建山东体育学院。
1962年,山东体育学院停办。
1978年12月,山东体育学院复建。
1983年和2003年先后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为学士和硕士培养单位。
200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山东省体育学院与山东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山东省体育科学研究中心合并,组建成新的山东体育学院,把原隶属省体育局管理的竞技体育和体育科研资源纳入到学院统一管理。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