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创建于2007年,前身是成立于1958年的山东省菏泽卫生学校,至今已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截至2023年,学校占地744亩,建筑面积10余万平方米。实验(实训)室100余个,实验仪器设备2000余台(套)。教职工487人。全日制在校生近15000人,面向全国20个省(自治区)招生。学院是教育部“1+x”老年照护、母婴护理、失智老年人照护、婴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单位、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研究中心、省精神文明单位、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家政师培训示范基地、省外派劳务培训机构、省工友创业实训基地。
办学体系健全完善。学院扎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了权责明确、科学有效的院系二级管理体制。现设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纪委、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15个行政处室,护理系、助产系、家政管理系、医学康复系、医药技术系、早期教育系,思政部、继续教育部、中专部9个教学单位和图书馆、信息中心、实验中心、家政研究中心、家政服务中心、附属医院6个教辅单位,在菏泽市牡丹区职教园区设立教学点。2020年10月,市政府研究通过将我院迁址菏泽城区办学。
专业设置优势突出。截至2023年,现开设护理、助产、口腔医学、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药学、药品生产技术、家政服务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早期教育等26个大专专业和13个中专专业,涵盖了医药卫生公共服务、药品制造、交通运输、文化艺术、财经商贸、教育等专业大类,打造了医药卫生、医养结合、现代服务和早期教育四大专业群,构建了中职、高职、本科职业教育立交桥。其中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为“三•二”专本贯通培养专业,护理、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康复治疗技术、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为国家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省级特色建设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为全国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
人才培养成绩斐然。学院狠抓人才培养质量,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因材施教,育训结合,在省级以上护理、助产、康复、口腔、家政等专业技能竞赛中成绩名列前茅,累计向医药卫生、社会服务等一线行业培养输送了近10万名高素质技能人才,累计完成省级以上科研项目65项,主编参编教材著作100余部,各级各类期刊杂志发表论文500余篇,打造省级精品课程5门、院级精品课程13门,成为鲁西南职业教育战线上的一颗璀璨明珠。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建立了“就业办公室、系部专干、辅导员”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定期开展就业创业指导,积极组织线上、线下就业推介会,为毕业生牵线搭桥,与省内外知名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连续三年毕业生就业率达86%以上。
文化育人特色鲜明。坚持育训结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职业道德熏陶和职业素质养成为核心内容,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武装师生、教育师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组建了35个学生社团组织,建立了红色文化走廊和校园文化长廊,塑立了南丁格尔塑像,把人文素养和职业素养纳入人才培育全过程,构建了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三位一体”的育人机制,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融合,培养了大批职业素养高、理论知识实、业务能力强的高技能人才。
“十三五”以来,学院党委确立了“‘一校两区’办学、创建区域特色鲜明的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的奋斗目标,学院将立足鲁西南、服务山东、辐射全国,坚持以学历教育为主体,以科技开发、社会服务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办学格局,大力实施提质培优、特色发展、校企融合、人才强校、全面开放的发展战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深化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山东省职业教育创新高地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及部标代码
学校全称: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118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单县开发区学院中路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落实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九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各有关省份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机制,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外语语种不限,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它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录取方式
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批次
专科批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录取批次按山东省有关文件执行,其他省份录取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政策和各省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第十九条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按照考生报考我院的志愿先后录取,既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学院认可生源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考试科目成绩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政策。
第二十一条 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另执行《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院网站(http://www.hzjzzyxy.edu.cn/),招生办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通信地址,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对体检和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第二十八条 专升本政策:依据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和承担相应赔偿的能力。
第三十条 学生就业,由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签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菏泽家政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0—4682198 4682038
传 真:0530—4682191
学院网址:http://www.hzjzzyxy.edu.cn/
电子邮箱:hzjzzyxyzsb@126.com
地 址:山东省单县开发区学院中路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紧密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建立了完善的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等人才培养体系,在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等国家、省级专业技能竞赛中多次获得佳绩。累计完成省级以上科研项目65项,主编、参编教材著作100余部,各级各类期刊杂志发表论文500余篇,打造院级精品课程13门,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合作交流广泛深入。学院不断拓展对外合作交流,与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北京东方蒙特梭利信息科学研究院、山东凌燕航空有限公司、水发集团有限公司等开展深度合作,构建了“专业共建、教材共编、师资共训、人才共育”人才培养新体系。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与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学院、韩国南首尔大学、济州大学、菲律宾圣保罗大学、台湾大仁科技大学等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在教师培训、科研合作、就业创业、学生互派研修等方面开展了丰富多样的交流活动,先后选派15名学生赴国外就业。
1958年,经山东省卫生厅批准,创建了“单县中心医院卫生学校”。
1965年,学校恢复办学,校名为“单县中心医院半工半读学校”。
1972年,学校重新恢复,校名为“单县中心医院卫生学校”。
1982年,经省政府批准,学校定名为“山东省单县卫生学校”,成为独立的卫生学校。
1984年12月,学校由科级升为副县级事业单位,隶属地区卫生局领导。
1995年12月,学校更名为“山东省菏泽地区卫生学校”。
1997年4月,学校由副县级单位升格为正县级单位。
2000年,学校更名为“山东省菏泽卫生学校”。
2007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建立了菏泽家政职业学院。
2020年10月,菏泽市政府研究通过将学校迁址菏泽城区办学。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