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截止至2023年3月,现设有学院27个,研究所(中心)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涵盖农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医学、文学、教育学、法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二级学科49个,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类别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二级学科10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类别16个,本科招生专业76个;国家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4个,部省重点学科20个。2005年学校被确定为全国援疆学科建设计划40所重点高校之一。根据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综合计分,学校在全国农林高校、在川高校中分别位居第7和第4。农业科学、植物学与动物学、生物与生物化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化学、微生物学、工程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社会学9个学科ESI排名世界前1%,农学、兽医学2022年分别入围软科一流学科排名世界前40强和前51-75强。2017年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2018年作物学入选全国高等院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
学校育人体系完备、条件优良。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是1976年以后全国首批恢复招收研究生的高校之一,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5万余人,其中:本科生3.7万余人,博士和硕士研究生8100余人。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20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3项、二等奖8项,省级一等奖33项。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5篇、提名6篇。有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含示范课程)123门,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634项。学校是全国首批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所高校之一、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所高校之一、全省首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5所高校之一、全省首批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俱乐部6所高校之一。
四川农业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四川农业大学是一所具有117年办学历史,以生物科技为特色,农业科技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现设有学院26个,研究所(中心)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涵盖农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医学、文学、教育学、法学、艺术学10大学科门类。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二级学科49个,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类别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二级学科100个。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有76个。
学校全称:四川农业大学
学校国标代码:10626
第三条:四川农业大学设有三个校区:成都校区、雅安校区和都江堰校区。
招生联系电话:028-86290999、86291999
电子邮箱:scndzs@163.com
招生网址:zs.sicau.edu.cn
学校网址:www.sicau.edu.cn
成都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 邮政编码:611130
雅安校区:雅安市新康路46号 邮政编码:625014
都江堰校区:成都都江堰市建设路288号 邮政编码:611830
第四条:学校有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育和国际合作办学等层次类型完整的高等教育体系。学校现有3个校区,在成都校区设有农学院、动物科技学院、草业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林学院、园艺学院、风景园林学院、资源学院、环境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在雅安校区设有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机电学院、食品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水利水电学院、人文学院、法学院、体育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在都江堰校区设有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商旅学院。
第五条:四川农业大学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凡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六条:四川农业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录取按当地省级招委会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必考科目按省级招办最新公布方案执行。
第七条:对考生报考的专业录取时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在5分以内,同时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劳综合情况择优录取。考生报考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择优录取。
美术(设计)类、体育类考生在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我校不组织单独考试)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控制线的基础上,四川省设计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省控线上50分(含50分),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市、自治区)美术(设计)类、体育类进档考生按投档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后的总分或按本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折算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八条:同分考生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则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依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美术(设计)类、体育类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优先的顺序,依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九条:我校在招生录取时,不限男女比例。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学生报考,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尚有部分预留计划,招生录取过程中向生源较富余的省(市、自治区)投放。
第十一条:报考我校的学生,经录取进入学校后,结合学校实际,学校为学生提供调整专业(校区内)及辅修学士学位的机会,调整专业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2023年我校在四川省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和高校专项。
第十三条:四川农业大学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麦考瑞大学合作实施“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项目录取的学生培养按照上级和《四川农业大学2023年“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澳“2+2”双学位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四条: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五条:我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单项奖等奖励,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生。2023年,国家主要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科研成果丰硕、效益显著。获部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700余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项,四川省科学技术特等奖3项、一等奖73项。70%左右的获奖成果得到推广转化,累计创社会经济效益1000多亿元。先后在国际顶尖学术期刊《Cell》《Science》等发表高水平论文。拥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共建),教育部、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7个,教育部协同创新中心1个,科技部条件平台1个,农业农村部科学观测实验站等部省级科研站点5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中心1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4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4个,四川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3个。
学校对外交流广泛、形式多样。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俄罗斯、日本、韩国和台湾等24个国家(地区)的100多所高校或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共签署了140余项交流合作协议,与国(境)外知名高校开展了“2+2”“3+1”“3+1+X”“4+1”等模式的联合培养项目。建有省部级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4个、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学校是全国首批有条件接受留学生的200所高校之一,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高校,是“一带一路南南合作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成员高校,曾被国家6部委评为全国留学回国人员先进工作单位,先后被国家外专局评为引进国外智力先进集体、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四川农业大学的前身是四川通省农业学堂。
1906年,四川通省农业学堂在成都厚载门内宝川局右侧旧仓库内成立。
1910年4月,学堂迁往成都东门外望江楼附近的农业试验场修建新校舍。
1912年辛亥革命后,经四川省军政府批准改名为四川高等农业学校,设大专部和中专部。
1914年,改名为四川公立农业专门学校,增设农本科、蚕本科。
1927年8月,四川公立农业专门学校与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公立工业专门学校、公立外国语专门学校、公立国学专门学校等五所专门学校合并组成公立四川大学,公立农专成为公立四川大学农科学院。
1931年,四川省政府决定,将原公立四川大学的工科、农科改办独立学院,农科学院定名为四川省立农学院。
1935年7月,四川省立农学院和重庆大学农学院并入国立四川大学,组建农学院。
1937年11月,农学院代办省立高级农科职业学校。
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在部分系调出的同时,先后将西南农学院、云南大学农学院、川北大学和西昌技艺专科学校的农艺、林业、畜牧、兽医专业调入四川大学农学院。
1956年,经国务院批准,四川大学农学院从成都迁往雅安独立建校,命名为四川农学院。
1959年,开始招收水稻栽培、兽医产科、玉米育种、家畜饲养和家禽育种专业三年制硕士研究生。后因“文革”中断,至1978年恢复。
1977年恢复高考时,四川农学院设有农学、牧医、农化、园艺、林学、农机6个系和农学、农经、畜牧、兽医、土化、园艺、茶叶、林学、农业机械9个专业。
1983年,学校率先与四川省大邑县签订了校县共建农业现代化实验基地协议,推广科技成果20多项。
1984年,动物营养、动物遗传育种、作物遗传育种3个专业经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获博士学位授予权。
1985年6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更名为四川农业大学。同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1988年,经四川省政府批准成立水稻研究所。
1989年,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被批准为本学科唯一的国家重点学科。
1991年,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1996年和1998年四川农业大学先后通过国家“211工程”建设部门预审和立项审核。
1999年6月14日,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复,同意学校作为“211工程”项目院校,在“九五”期间进行建设。自此学校正式进入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
2001年,进入新世纪,学校在雅安建设了学校新校区,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2001年4月,原四川省林业学校整体并入四川农业大学,成为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
2005年,学校在成都温江区开始建设研究生院和科学研究院,学校已有雅安、都江堰和温江三个校区。12月10日至16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对学校进行实地考察,学校以“优秀”的成绩通过评估。
2009年,都江堰分校正式更名为都江堰校区。
2010年10月8日,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正式启用。
2012年5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5年7月,学校成都校区机关完成历史使命,学校迈入雅安校区、成都校区融合管理,都江堰校区延伸管理的新阶段。
2016年9月,成都市人民政府与四川农业大学合作将共同把四川农业大学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农业大学。
2017年1月18日,学校被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为四川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9月,四川农业大学入选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同年,学校“动物营养与饲养科学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入选全国第二批地方高校“高等院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成为四川省首个获批“111计划”的地方高校。此后,“作物学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成功入选。
2019年12月,教育部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在成都合作共同推进四川农业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
2020年4月,学校与西南大学签署合作协议,共建6个重大创新平台,成立成渝乡村振兴学院(成都)。9月,学校顺利通过“双一流”建设周期评估。10月,四川农业大学入选四川省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2021年1月,科技部发文,正式批准学校西南作物基因资源发掘与利用实验室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同月,学校与四川省天府新区签署协议,共建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3月,草业科学等11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城乡规划等13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月13日,学校新设立草业科技学院。6月1日,四川农业大学申报的“国家林业草原西南森林与草原生态防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批认定组建。8月,学校首次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
2022年1月,四川农业大学与雅安市人民政府、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五方共建雅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2月,四川农业大学入选第二轮“双一流”。6月,四川农业大学再获批增加20个国家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至此,学校共有48个专业进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7月,四川农业大学牵头申报的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部乡村振兴研究中心”挂牌成立;同月,四川农业大学与大北农集团共建现代产业学院,与中国电信四川分公司共建智慧农业创新实验室。9月,学校入选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