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位于青城呼和浩特市,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占地788亩,建筑面积25.91万平方米,现有总资产11.65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04亿元,藏书75.7万册,电子资源69T,数字化教学资源和无线网络覆盖全校。校园环境现代开放,校风学风严谨求实,多次荣获“文明校园”称号。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现有专业33个,涵盖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安全、财经商贸等,有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国家级骨干专业3个,央财支持建设专业1个,自治区品牌专业10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2个。围绕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对接区域数字经济发展需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组建“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专业群。建成自治区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课程教学资源库1个,获批自治区精品课程22门,建设自治区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门。自治区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7项。
学校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教学中积极探索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运用多媒体技术和互联网思维增强课堂的趣味性和灵活性。注重教学实习实训环节,在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实操技能过程中,引导学生发扬工匠精神和创新精神。学校建有设备优良的校内实验实训室147个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87个,央财支持实训基地3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大数据专业)1个,自治区大数据教育实践培训基地1个,自治区产学研科技创新平台1个,新工科ICT信息服务技术中心1个,1个实训基地成功获批教育部“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训项目”,与内蒙古TCL公司、内蒙古创维公司等企业共建“校中厂”6个、“厂中校”“园中校”7个,形成34个校企合作项目,共建2个产业学院、3个工匠工坊,与五环信元公司共建第一批自治区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与自治区团委共同创建了内蒙古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学生创业团队31个,孵化注册企业8家,是21个1+X证书试点单位。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我校2023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名称: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673 自治区招生代码:783
二、学校概况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内蒙古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先进集体,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内蒙古自治区“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国家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批准的“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的院校,教育部信息化委员副主任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中国教育创新示范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工作“星级示范校”,国家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
三、办学性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学制:3年
五、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六、校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苏尔干街8号,邮编:010070
七、招生专业及有关说明:
1.2023年招生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印发的《2023年招生计划》为准。
2.招生专业:学校开设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风力光伏发电)、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区块链技术应用、工业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软件技术、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录音技术与艺术、园林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行政管理(电子政务)33个专业及方向。
八、录取规则: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按国家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监督。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3.男女生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录取具体方式:
(1)我校按专业志愿清规则进行录取。
(2)考生所报专业未能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3)我校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4)对口美工设计类的考生,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专业课合格线后方可报考。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从高到低录取。
(5)投档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或自治区所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参照考生单科成绩,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根据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安排专业,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根据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安排专业;对口中职的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从高到低录取,文化科相同依次比较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安排专业。
(6)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招生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7)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检、招就、教务、二级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九、颁发证书学校名: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学 费:5000元/学年、住宿费:1000元/学年。
十一、其它:
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性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措施。另设立学校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十二、招生咨询:
联系电话:0471-4909810、4909808
13081522173(微信同号)、13081529557(微信同号)
网 址:http://www.imeic.cn
联 系 人:王旭
本章程适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工作,若与国家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积极拓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美国、匈牙利、德国等多个国家的高校广泛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引进优质资源,积极选派教师、学生出国研修访学,学习先进教育教学经验,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与蒙古、俄罗斯等多个国家的高校广泛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青年教师和学生提供短期研修和交流机会。通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方位的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学校国际化发展进程,在互学互鉴、交流交融中提升中国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力。2022年,学校入选教育部“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SGAVE)”试点院校,通过项目建设,借鉴德国等欧洲国家“双元制”办学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努力推动构建具有国际水平的职业教育体系。
1980年,内蒙古林业技工学校创建。
1981年,内蒙古电子学校创建。
1985年,内蒙古林业职工中专创建(合署)。
1999年,学校被评为国家级示范性重点中专。
2003年5月,经自治区政府批准改建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003年11月,成为全国35所“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之一。
2003年12月,学院被国家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批准为“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的院校。
2006年,内蒙古林业职工中专、内蒙古林业技工学校并入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