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占地1000余亩,坐落在风景秀美、充满人文底蕴和现代气息,集教学、科研、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淮安高教园区,校园规划科学,设计精致,环境优雅,景致宜人、交通便捷。截至2022年2月,设电子网络学院、数字装备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商学院、智能交通学院、建筑装饰与艺术设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素质教育部等11个教学单位,现有在校生13000余人。
学校遵循“依托行业办学校,依托市场设专业,依托岗位定方案,依托基地训技能”的办学理念,紧扣电子信息产业链设置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通信技术等49个高职专业和1个本科专业,共有省级以上重点建设专业23个。其中,通信技术专业和应用电子技术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软件技术专业为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教学改革试点专业,通信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软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商务等7个专业为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认定的骨干专业;建有省级重点专业群4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建成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省级精品课程11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19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32部、省级重点教材29部,获首届全国教材建设优秀奖2项;获国家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江苏省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2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11项。
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获批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20个,建成各级各类校内外实训基地330个,其中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基地2个、省高职教育产教融合集成平台1个、省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各类职业技能鉴定站(所)31个,可开展74个工种技能鉴定。2007年与富士康科技集团共同投资建成了当时全国规模最大的校内单体生产性实训基地;2018年与戴尔公司共建具有国际水平的智能化示范中心;学校牵头成立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产教联盟。各主干专业结合自身特点分别与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建立了紧密型校外实训基地167个,是教育部、工信部等六部委确定的“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江苏省产业人才培训示范基地”。与联想、华为、中兴、立讯、鹏鼎、敏实、京东、华润、富士康、奥的斯、保时捷、新华三、新美星、中邮建等118家国内外知名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联合成立立讯学院、臻鼎学院、富准学院、联想学院、西子奥的斯学院、易宁正弘电商学院等6个企业学院,设立富誉自动化班、苏州轨道交通班、嘉环订单班、迅达电梯班、京东物流班等45个企业订单班,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6个。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23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805,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3号。
第四条 学校是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江苏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主要培养面向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现代商贸等行业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相应省份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普通文理类、艺术类分代码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
(一)面向江苏省考生
(1)录取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普通类考生录取: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清的原则,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录取。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3)艺术类考生录取:艺术类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清的办法确定,同分考生按艺术省统考专业成绩优先排序录取。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二)面向江苏省外考生
(1)录取原则:严格遵循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政策,录取新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普通类考生录取:普通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采取分数清办法确定,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录取。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3)艺术类考生录取:艺术类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清的办法确定,同分考生按艺术省统考专业成绩优先排序录取。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专业类)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将采用分数优先(即分数清)的录取方式。
第二十一条 我校普通高考外语不限语种。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
理工类专业5300元/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公寓(配备独立卫生间、空调、热水器)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500元/生。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奖、勤、助、贷、保、减、缓、补”八位一体的资助体系, 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优秀学生每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最高8000元/人,学校另设立校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高可申请12000元/学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及勤工助学等资助,最高可达4300元/学年。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3号
邮政编码:223003
招生咨询电话:400-008-1350
招生传真:0517-83808080
电子信箱:sdyzsb@qq.com
招生监督电话:0517-83808018
招生监督邮箱:sdyzsb@qq.com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jsei.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2023年4月12日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科研与社会服务能力全面增强。坚持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思路,围绕国家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和地方经济发展,完善了教师激励、资源共享、师生协同和成果转化机制,全面提升了科研与社会服务能力。对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建立跨领域协同创新科技服务平台,实现专业(群)科技平台“全覆盖”。近三年,建成省级优秀科研团队3个,主持和参与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内的国家级科技项目7项,省部级项目147项。注重社会服务功能,建成14个省厅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位列全省高职院第一。强化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获省教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农业技术推广奖、轻工业科学技术奖等省部级科研成果12项。授权专利1101件,授权发明专利99件,科研到款6522.9万元。高职发展智库显示,2020年度我校科研社会服务经费排名全国19名,发明专利授权数排名全国39名。2021年发明专利授权数量59件,专利转化数量186件。
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推动职业教育“走出去”“引进来”,全面开创国际化办学的新局面。近五年,先后与美国、英国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30多所高校开展合作交流,共邀请境外学者来校访问150人次,外派骨干教师境外研修338人次,外派学生出境学习176人次,接收16个国家海外留学生142名,专任教师在国外公司、国际期刊、国际机构、学校等担任职务27人,国际化办学氛围日益浓郁。2019年我校获批淮安市首个由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设立的汉语登记考试(HSK)考点。积极响应国家“精准扶贫”战略,全面加强与西部省区职业教育合作,与西藏、青海和贵州等地高职院校建立校级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细化与西部部分中职校合作,东西部教育区域合作工作呈现全面发展态势。积极服务江苏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着力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与省内13所中职校合作开展“3+3”分段培养项目,与省内7所本科院校合作开展“专接本”教育,与西部职业院校联合培养,与省内3所本科院校合作开展“3+2”本科教育,与省内1所本科院校合作开展“4+0”本科教育,办学层次进一步提升。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的前身是肇建于1978年的淮阴电子工业学校。
1978年7月,江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创办淮阴电子工业学校。
1979年,学校从淮阴无线电厂迁入健康西路校区。
1993年10月1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文批准,淮阴电子工业学校为省(部)级重点中专校。
1994年,经原国家教委审批,学校成为首批国家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1996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开始试办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1997年,经原江苏省教育委员会批准,学校开始招收对口大专班。
2000年,学校被批准为国家重点中等专业学校。
2001年6月,学校获准升格为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淮阴电子工业学校建制、隶属关系。
2002年,学校设海口路校区。
2003年11月,学校搬迁至淮安大学城。
2007年7月12日,江苏省教育厅发文公布首批十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名单,学校名列十所示范性高职院的第七位,被评为江苏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
2011年,学校通过教育部第二轮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2013年,学校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举办本科教育。
2018年5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学校更名为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2020年5月,学校正式更名为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