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一文。随着全球疫情的持续,外贸行业迎来寒冬,为了帮扶外贸企业渡过难关,促进外贸基本稳定,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相关意见。
2020年6月22日颁发的《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一文指出,地方要发挥引导作用,重点帮扶本地区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外贸企业和中小微外贸企业,因地制宜推动出口产品转内销工作。
《意见》提出三方面举措:
一是支持出口产品进入国内市场,为此鼓励加快转内销市场准入、促进“同线同标同质”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障。
二是多渠道支持转内销,为此鼓励外贸企业对接电商平台、发挥有效投资带动作用、精准对接消费需求。
三是加强信贷保险和资金支持,提升转内销便利化水平。对符合条件可集中办理内销征税手续的加工贸易企业可施以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