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4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苏州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昆山同步执行,具体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信息如下:
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缴存基数上限为苏州市区202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8900元,各县级市参照执行。职工缴存基数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计算,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计算。
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各单位调整后的职工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如职工实际工资确实低于本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经公积金中心核准后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到期未调整,且缴存基数低于本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的,由公积金中心统一调整至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各缴存单位每年可以申请调整一次缴存比例。
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自2025年7月起执行。对2025年7月至调整办理当月期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规定
个体工商户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上下限参照缴存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灵活就业按月缴存模式每月自动托收下限为最低月工资标准乘以10%(当前为249元),上限为778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