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南金规〔2025〕3号),南宁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如下:
一、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2024年度南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自2025年1月1日起,南宁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020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为3362元,合计为6724元。
二、根据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自2025年7月1日起,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下限各为110元,合计为220元。
三、灵活就业自愿缴存人缴存基数上下限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