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水电燃料价格表,自2017年4月1日起,苏州市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为3.41元/立方米,第二阶梯价格为4.34元/立方米,第三阶梯价格为7.13元/立方米,具体苏州水费收费标准如下:
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自来水价格表

注:
1.非居民生活用水中的重污染行业(化工、医药、钢铁、印染、造纸、电镀等)按照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级分档加价收取污水处理费。
2.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学校、福利院、养老院、社区服务设施等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每立方米3.46元执行。
3.对市区持有总工会颁发的《苏州市区特困职工救助证》、民政部门颁发的《苏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对象以及持有城乡“五保供养证”的散居五保人员,实行每户每月7立方米用水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