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2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5年12月24日发布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鼓励目录》)正式施行。2022年10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同时废止。
修订出台新版《鼓励目录》,是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重要举措。本次修订广泛听取并吸收了外商投资企业、外资商协会、行业协会、相关专家和各有关部门、地方的意见,并通过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通过进一步优化对外商投资的方向性引导,持续提高引资质量,不断完善外商投资在国内的区域布局。
新版《鼓励目录》包括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适用于全国;中西部等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适用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以及海南省。新版《鼓励目录》引导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增或扩展了终端产品、零部件、原材料、商务服务、技术服务、科学研究、服务消费等领域有关条目,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发展水平,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