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1月,沈阳音乐学院现有三好校区、长青校区、桃仙校区、大连校区4个校区。学院以本科与研究生教育为主体,同时设有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和附属中等舞蹈学校。拥有艺术学门类中的艺术学理论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本科专业 17个,其中音乐表演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院拥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学位授予权。2016年,学院被辽宁省人民政府确定为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音乐与舞蹈学”为辽宁省一流建设学科。 2019年我院被省政府确定为辽宁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13所重点支持高校之一。
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并被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先后被辽宁省委、省政府确定为“辽宁省艺术类人才培养基地”“辽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民族声乐教学实践创新中心” “辽宁省高等学校鲁艺音乐文化研究院”。
学院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特色专业、示范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优势特色专业14个。
学院先后成立了以学生为主体的北方交响乐团、北方民族乐团、北方女子民歌合唱团、北方青年合唱团、北方青年舞蹈团和北方流行乐团等多个艺术表演团体,活跃在国内外音乐舞台上。
学院坚持国际化办学道路,同国外90余所艺术院校和艺术团体建立了友好关系。与莫斯科国立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俄罗斯格涅辛音乐学院、美国克利夫兰音乐学院、丹麦皇家音乐学院等30余所国外著名高等音乐院校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并成立了沈阳音乐学院莫斯科国立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专家教学中心。
东北音乐专科学校
1938年4月,由毛泽东、周恩来等在延安倡导建立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高等艺术学院鲁迅艺术学院。
1940年,鲁迅艺术学院更名为鲁迅艺术文学院。抗日战争胜利后,学院由延安迁至东北。
1948年底,鲁迅艺术文学院定址沈阳,改称为东北鲁迅文艺学院。
1951年11月,学院音乐系正式建系。
1953年,在学院音乐部的基础上,成立了东北音乐专科学校。
沈阳音乐学院
1958年,东北音乐专科学校正式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
1999年,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0月,成立社会教育中心暨成人教育学院。
2000年,学院被教育部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2003年12月,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成立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
2004年,学院被辽宁省政府确定为辽宁省70余所高校中重点打造的七所院校之一。
2006年12月,学院获批舞蹈学硕士点。9月8日,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接收了沈阳音乐学院附属艺术学校,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附中(舞校)南校区艺术分校。
2016年,学院被辽宁省人民政府确定为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音乐与舞蹈学”为辽宁省一流建设学科。
2019年,学院被省政府确定为辽宁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13所重点支持高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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