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省司法厅管理的专科层次司法高职院校,主要培养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以及安全防范、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救援等领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院前身为1982年8月创办的省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2002年经省政府批准正式成立、更名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目前,学院是全国公安与司法大类高职院校中唯一一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唯一一所司法部与省级政府共建院校、唯一一所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学院拥有“警、法、安”三类专业,警务类专业设有刑事执行、司法信息安全、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警务等专业,法务类专业设有社区矫正、法律事务、法律文秘等专业,安防类专业设有安全防范技术、安全保卫管理、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应急救援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密码技术应用等专业;学院专业优势特色明显,建有国家高水平刑事执行专业群、省高水平安全防范技术专业群,拥有多个国家骨干专业、国家示范专业、省优势专业、省特色专业。
学院坚持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并举,建有司法部杭州培训中心、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培训基地、省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培训基地、省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培训基地、省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基地等培训平台,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基地、司法行政培训中心入选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等省服务终身学习项目。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的前身为1984年建立的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
1982年8月,创办浙江省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学院前身)。
1984年5月,成立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
1985年1月,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
1992年10月,更名为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
1996年7月,增设电大警察分校。
1997年4月,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部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1998年5月,被司法部确认为司法部部级重点中专。
1999年9月,在浙江省教育委会员组织的教学管理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级。
2000年5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选址下沙高教园区。6月,司法部将学院纳入全国司法警官学院重点建设规划。
2002年1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2003年6月,通过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06年6月,在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
2007年6月,被司法部、高职高专法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为“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改革试点与推广单位”。
2008年6月,被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等十一部委列入首批全国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
2011年3月,通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验收。
2017年6月,被确定为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校;7月,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培训基地在学院挂牌成立。
2019年2月,成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首批交流合作基地;12月,入选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被教育部、财政部列“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第四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C档)。
2020年12月,入选浙江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2021年,成为教育部职业教育课程思政集体备课公安与司法大类指定承办单位,入选浙江省首批课程思政示范校建设单位。4月,学校和浙江省综合执法办组建了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基地。
2022年12月,成功入选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3-2025 年)建设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5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