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地扬尘归哪个部门管
施工工地扬尘的管辖问题,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和具体情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建设施工的管理以防治扬尘污染,而具体执行则依托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
1、住建部门:场地施工扬尘,包括建筑施工现场产生的扬尘,主要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管理。
2、交通运输部门:道路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如运输渣土、砂石等散装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导致的遗撒和扬尘,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管理。
3、环保部门:对于工矿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其他一些未明确归类的扬尘污染情况,环保部门也会进行相应的管理。
二、建筑施工扬尘处罚标准
建筑施工扬尘罚款的依据主要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规定,对于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或者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以及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等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拒不改正,将被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此外,对于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施工和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控制料堆和渣土堆放,并扩大绿地、水面、湿地和地面铺装面积以防治扬尘污染。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也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积极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三、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措施
1、施工现场100%密闭围挡
工地必须设置封闭式硬质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无歪斜、破损;安装不低于30cm防溢底座,设置高压雾化喷淋设施。
2、工地裸露沙土100%苫盖
对施工现场易产尘物料要采取覆盖措施,主要采用土工布或类似土工布材质,水泥等细颗粒材料应存放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现场裸露土地必须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拼接严密、不露尘,边缘及连接处固定牢固;定期对覆盖处洒水,促使土体表层硬化结壳,避免风蚀扬尘;覆盖防尘布破损、风化后要及时更换。
3、工地主要道路100%硬化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根据工程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保洁人员清扫保洁,保持道路干净无扬尘。施工道路无法硬化的,必须铺装钢板或石子,并保持道路湿润。
4、运输车辆100%冲洗
建筑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自动清洗设备或高压车辆冲洗设施,保证喷淋高度和水源压力,满足冲洗要求,不得污泥横流。各种工程车辆和机械设备特别是渣土车辆的车轮及车身必须冲洗,冲洗干净方可上路,严禁带泥上路。
5、土石方100%湿法作业
施工现场进行易起尘作业时,须开启雾炮机、洒水车、围挡喷淋等降尘设施设备,采用湿法作业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必须采取大型雾炮车作业),并及时清理废弃物。出现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黄色以上等级预警时,必须停止土石方开挖、运输、回填作业。
6、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
渣土车辆清运时必须采取密闭措施,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严禁使用“黑渣土车”。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