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广西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宣布,在确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2年度缴费基数和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等标准时,涉及“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统一使用2021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4362元(6197元/月)计算。
广西各市医保政策有不同之处。在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按全口径平均工资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2022年度缴费下限为3718.2元/月(全口径月平均工资6197元的60%),缴费上限为18591元/月(全口径月平均工资6197元的300%)。
南宁市从8月起按照新的缴费基数核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金额,并同步进行2022年1-7月的缴费基数差额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