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0月10日,成都市医疗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等部门发布《关于2025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四川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涉及使用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7646元/月为依据执行。具体的成都市2025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相关事项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分别按7646元/月的300%(22938元/月)和60%(4588元/月)核定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执行。
二、灵活就业人员按统账结合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按7646元/月的80%(6117元/月)执行;按单建统筹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按7646元/月的100%(7646元/月)执行。
三、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2025年10月属期起的医疗保险费,按上述基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