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护理假多少天?南京产假规定
根据2023年2月10日起施行的《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南京市婚假、产假、护理假(陪产假)、育儿假规定如下: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育儿假。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五天护理假。
前四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