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市物价局发布的《关于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的通知》(枣价格发[2015]124号)等文件,自2016年1月1日起,枣庄市居民用水量分为三个阶梯,基本水价按1:1.5:3比例递增。第一阶梯年用水量为168立方米及以下,基本水价为每立方米1.3元;第二阶梯年用水量为168立方米至300立方米(含)之间部分,基本水价为每立方米1.95元;第三阶梯年用水量超出300立方米以上部分,基本水价为每立方米3.9元。以下是枣庄市水费价格详情:
枣庄市自来水供水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