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发改委关于自来水价格调整与政策优化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发改价费字〔2024〕762号),自2025年1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含居民合表用户)、第二阶梯、第三阶梯到户价格调整为3.42元/立方米、4.32元/立方米、7.02元/立方米,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到户价格调整为3.62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到户价格调整为4.49元/立方米,特种用水到户价格调整为7.55元/立方米。具体南京水费收费标准如下表:
南京市自来水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