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评估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有效实施分类监管,促进金融租赁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发展,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2025年1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修订后的《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
该《评级办法》将“管理质量”评级要素与公司治理评估内容整合为“公司治理”要素,并新增“信息科技管理”要素,构建起“公司治理、资本管理、风险管理、专业能力、信息科技管理”五大评级维度,分值权重依次为20%、15%、30%、25%、10%。同时,优化监管评级级次——将监管评级结果从优到劣划分为1-5级和S级,其中2级和3级细分为A、B两个档次,评级结果数值越大表明风险越高。金融租赁公司出现重大风险的,直接划分为5级;处于重组、被接管、实施市场退出等情况的金融租赁公司经监管机构认定后直接列为S级,不参加当年监管评级。
此次《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修订发布,完善了金融租赁公司监管制度体系,提升分级分类监管质效,有利于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防范金融风险,发挥特色优势,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