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国连锁零售公司7-Eleven(7-11)在美国得克萨斯州联邦法院起诉运动品牌耐克,指控该公司计划于2026年7月11日推出的运动鞋抄袭了7-11便利店标志性的橙、绿、红三色条纹设计。
7-11在向法院提交的诉状中称,耐克即将推出的Air Max 95运动鞋采用的颜色与7-11品牌商标极易混淆,消费者会将该设计与7-11品牌联系起来。此外,耐克将该运动鞋的发售日期定为7月11日,这一天恰逢该零售商一年一度的促销活动。诉状中还提到,在正式提起诉讼前,7-11已就配色及营销节点纠纷与耐克多次沟通,试图协商解决争议,但耐克明确表示将继续推进该款运动鞋的宣传与发售计划,对7-11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呈现出“冷酷且恶意的漠视”态度。基于此,7-11正式提请法院出具禁令,禁止涉事鞋款全渠道销售、召回已流通产品,并要求耐克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从全球司法规则来看,商标保护遵循“不垄断单色、只保护专属色彩组合体系”的核心原则,单一颜色无法被独占,但经过固定顺序、固定比例搭配形成的专属色彩组合,以及长期使用形成独特辨识度的视觉元素,均受法律明确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