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用地50公顷。主要是宝鸡的机电产业在企业改制、产品升级、技术改造、扩大规模以及与外地企业合资合作所形成的新的生产基地;重点发展机械、医疗、轻工、能源、冶金行业的数控机床、智能化仪器与设备、高性能数字化、网络化电力设备、传感器和监控设备与控制系统、新型特种车辆、高中低压智能开关柜、高压断路器等。
重点发展: 引进中高档新型轿车生产企业,引进大型载重车生产企业。
1、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在西部地区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对于重大项目,高新区管委会将高度重视,组织专门的机构,为项目实施提供“一条龙”服务,同时对所有入区项目在宝鸡高新区建设时,西部大开发和国家级高新区的各项优惠政策,都予以兑现。
4、对项目在高新区建设时,管委会各有关配套部门,将采取特事特办,保证水、电、暖、汽等配套设施按期到位,同时在政策的允许范围下,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建设过程中的有关行政收费,采取减、免、缓的形式,为企业减轻收费。
5、高新区管委会将重点安排科技创新基金用于企业发展,并优先为重点项目申报国家和省市级各类科技计划,争取政策资金扶持。
6、对于重大投资项目,高新区管委会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原则商定更加优惠的政策。